索引号: | 768514615/2024-61361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报告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20 |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2022年度江北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甬党发〔2018〕45号)及《关于建立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我们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编报工作。此次综合报告由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项报告和国有企业资产专项报告三部分组成,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量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北区资产编报行政事业单位独立机构核算数一共154家,在职人数一共7814人,其中行政人员1624人,事业编制人员6190人。离退休人员2166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北区国有资产总价值 865447.16万元,比年初减少3.36%,其中流动资产307837.45万元,占35.57%;非流动资产557609.71万元,占64.43%;负债合计284455.5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84101.53万元,比年初减少了45.99%,非流动负债354万元,净资产合计为580991.63万元 ,净资产增加了20.98%。
全区共有房屋面积939805.46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95756.35平方米,业务用房730743.15平方米,其他用房113305.96平方米;通用设备167282个,其中包含车辆475辆;图书档案1410627本;文物和成列品125个;家具、用具263600个,特种动植物7个;无形资产中非专利技术244个,专利技术4个,计算机软件929个,土地使用权30889.15平方米。
2.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北区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的市政基础设施包括城市道路231条,总面积246万平方米,人行道67万平米,公园面积114.49万平方米,公园管理方14处,建筑面积2452平方米,附属绿地194处,面积294万平方米,区管城市桥梁87座,总长度3530.9米,环卫中转站6个,占地面积40509平方米,公共厕所60座,建筑面积5227平方米,城市照明设施路灯37525盏,景观灯19289盏,排水管道366.5公里,水闸11个,泵站28座,公共消火栓1952个。
3.文物资源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文物文化资产共有675件,其中不可移动文物236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5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187处;可移动文物439件,其中一级文物2件,三级文物12件,一般文物9件,未定级文物416件。
4.公路资产情况
截止2023年底,江北区公路总里程427.418公里,其中国道23.742公里,省道15.588公里,县道76.118公里、乡道178.461公里、村道133.509公里。按技术等级分共427.418公里,其中一级公路55.613公里,二级公路27.29公里,三级公路45.099公里,四级公路285.416公里,等外公路14公里。
5.保障性住房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区剩余安置房631套,面积约61901平方米(市级资产除外),商铺约201套,面积约43834.22平方米,车位约6007个。公租房440套,面积25553平方米,直管公房549,面积122221.67平方米。
(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情况
1.土地资源情况
2023年度,江北区主要国有自然资源类型有土地、矿产、湿地、森林、水资源等五种。根据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全区国土总面积为20805.64公顷,其中国有土地面积8364.56公顷,占比40.20%,比上年净增加45.99公顷。国有土地中,农用地面积601.62公顷(其中耕地116.89公顷、园地29.63公顷、林地198.63公顷、水域243.36公顷、其他土地13.11公顷),占比7.2%,比上年净减少5.16公顷,减幅0.85%;建设用地6944.53公顷(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988.8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907.4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8.26公顷),占比83.02%,比上年净增加55.40公顷,增幅0.8%;未利用地818.41公顷(其中湿地1.88公顷、草地20.75公顷、水域795.78公顷),占比9.78%,比上年净减少4.25公顷,减幅0.52%。
2023年度,我区实际耕地面积为3997.95公顷。根据《宁波市江北区分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我区耕地保有量上级规划下达指标为3813.88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上级规划下达指标为3158.76公顷(不便向社会公开的数据)。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为10.38公顷/亿元,较上年下降约5%。
2.矿产资源情况
江北区属浙东火山岩覆盖区,普通建筑用石料资源相对丰富,其他矿种资源贫乏,无工业价值。自2017年以来,无在采持证矿山。受生态红线及大运河(慈江段)保护等因素,按照现行设矿要求,不设置采矿权及探矿权,不再编制江北区矿产资源“十四五”规划。全区有废弃矿山22座,2座正在治理,3座未治理,治理率77%。
3.森林资源情况
根据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林地总面积为4275.87公顷,较上年下降3.30%。根据林草资源一张图,森林总面积为4111.12公顷,较上年增长1.24%,其中乔木林面积2659.01公顷、竹林面积1452.11公顷。森林覆盖率为19.76%,较上年增长1.23%。森林蓄积量170775m3,较上年增长3.87%。生态公益省级公益林1044.47公顷。
4.湿地资源情况
湿地总面积为1492.55公顷,较上年下降7.57%,其中国有湿地面积为1.88公顷,为内陆滩涂。河流水面1024.95公顷,水库水面228.96公顷,坑塘水面187.27公顷,沟渠49.49公顷。我区湿地保护率≥72%,完成省林长制考核指标≥54%。省级重要湿地一处,为浙东运河江北段,面积104.37公顷;一般湿地2处,为英雄水库和东湖湿地。
5.水资源情况
水资源总量为1.45亿m3,较上年下降40.08%;地表水资源量为1.29亿m3,较上年下降41.36%;全年总用水量为0.82亿m3,较上年增加7.89%;万元GDP用水量为9.56m3/万元,较上年增加3.24%。(市控)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市控)地表水水质优良率为10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国有企业资产情况
2023年辖区内101家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平稳有序,经营效益稳中向好,营业收入累计33.4亿元。资产总规模2230.67亿元,负债总额1106.93亿元,资产负债率49.62%。缴纳税费总额1.17亿元(按合计数)。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2954万元,其中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收入为12904万元;上级转移支付24万元;上年结余2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12954万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51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9030万元,具体为宁波市江北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53万,宁波江北开投控股有限公司1861万,宁波北坤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337万,宁波市江北区国有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40万,宁波文创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639万;调出资金3873万元,用于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社会保障支出。
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
1.完善制度体系
2023年,江北区在原管理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梳理制度“空白点”,根据区委办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通知要求,制定出台了《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关于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北区财政[2023]120号),在制度上确立我区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明确领导小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每年度依此做好向人大汇报国有资产工作。同时,区财政局转发下达《宁波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甬财资[2023]486号),从根本上将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工作纳入全市统一的制度规范体系,进一步健全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2.深化资产管理
针对我区安置房使用长期存在使用不明,效益不高、结算不清等突出问题,根据区委、区政府指示要求,2023年,区财政局强势开展安置房资产调查专项工作,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全面厘清区级历年来33955套安置房、883间商铺和11766个车位使用去向和涉及项目。通过紧盯“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询访退休人员,聘请第三方,联动管理单位等多措并举,形成“资产和项目”一一对应,“使用和结算”一一对应的清查成果,有效增强透明度,为监管和优化提供了有力依据和保障。同时,区财政局针对我区安置房结算价格缺乏统一标准的问题,联合区住建局、区房征中心及资规江北分局等部门,经过充分调研分析,制定出台了《江北区安置房结算办法》,明确安置房结算原则、资金结算要求、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推进江北区安置房结算工作
3.盘活闲置资产
为进一步加大存量资产整合力度,聚焦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产、优质资产,采取市场公开交易、经营性注入等多种形式予以盘活,实现资产有效利用,保值增值。2023年,区财政局牵头,开展全区相关单位、各街道、镇全面自查,通过摸清安置房资产的建设项目、建设主体、建设总量、处置数量、剩余数量等各项底数,盘活存量资产约3.7亿。包括闲置安置房26套,建设面积3125平方米;闲置配套商铺48间,建筑面积10748.12平方米;低收益配套车位3219个。全部注入区国有企业,实现国有企业资产、资本公积双增长,有效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二)自然资源管理
1.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高质量发展空间基础不断优化。
一是全力抓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宁波市江北区分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经市、区两级审查通过,已完成批前公示公告及听证等工作,并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及区委常委会审议,目前已上报省政府审查。根据“先底后图、蓝绿渗透”,“安全优先、资源优化”,“集聚增效、重点突出”的规划原则,研究论证规划发展目标及定位,优化“一城一片、两园三带”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配合《翠屏山中央公园规划》《宁波甬江科创区规划》、《姚江两岸核心区城市设计》等重大片区规划及城市设计编制,衔接在编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保规划上下贯通。支持慈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目前规划已通过市规划研究中心技术审查,并根据意见作了修改完善。
二是稳步提升城乡品质。坚持品质为重,推动城乡面貌改善,慈城古城控规正式批复,姚江新区启动区宏图路西侧区块控规局部调整通过规委办会议审议,永红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通过市级审查,有力助推了江北区一批重点项目提速建设。持续推进国土空间体系下“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慈江村及云湖四村(南联、公有、金沙、五联)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其中慈江村获市政府批复。
三是有序推进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在市区两级协同推进下,2023年9月底,区政府和市城投签署“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战略合作协议”,设立“宁波市江北区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编制完成《江北区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专项规划》《江北区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庄桥-洪塘片区实施方案》及试点片区“两线”调整方案,其中专项规划编制成专篇纳入至《江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庄桥-洪塘片区纳入全市首批4个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示范片区之一,进入全市第一方阵。全域整治示范片区耕地和永农调查方案率先在全市通过自然资源部备案,也是“三区三线”划定后通过备案的全国首例。
2.加大自然资源保护力度,高质量发展资源基础不断夯实。
一是全面摸清资源家底。认真开展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2023年是耕保国家首考之年,根据省、市变更调查与耕保考核业务协同的要求,我区高度重视,制定了江北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方案,分管区领导对该项工作进行部署。在资料收集、内业处理的基础上,对国家下发的1792个图斑完成了实地调查举证,并根据变更调查图斑初步核实成果数据,组织对耕地流进流出图斑、新增建设图斑等进行会商研判。目前,江北区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已完成“二上”上报至自然资源部核查。同步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重点做好我区自然资源地籍调查工作,按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完成了二批次地籍调查成果的汇交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硬措施。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核实工作,完成《江北区耕地保护利用规划(2023-2027年)》的编制和区级论证,开展江北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工作。进一步深化“田长制”建设,出台田长制巡查和考核等配套制度,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围绕市下达的永久农田集中建设2000亩任务,启动1个“千亩方”建设项目和1个“百亩方”认定项目,整治后项目区内耕地面积约4280亩,超额完成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建设。慈城镇妙山等三村“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建设项目荣获第一批“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省级优秀项目。
三是不断加强执法监督。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行为11宗,申请到期行政非诉强制执行9宗,涉及土地面积1.17公顷,收缴罚没款99.04万元。保持打击涉林违法高压态势,核实完成91个国家森林督查图斑,移交综合执法局涉嫌违法6个图斑并完成销号。开展自然资源重点领域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和省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攻坚行动,依托日常监管、动态巡查等途径开展疑似问题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并逐宗拟定整治措施。全区12宗“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图斑已全部整改完成。
四是持续优化生态环境。扎实推进“林长制”建设,建立完善区、镇、村三级网格化责任体系,现有区镇村三级林长98人、警长25名、护林员80名,切实将责任落实到位。坚持推进国土科学绿化,持续深化“一村万树”建设,完成半浦村、湖心村“一村万树”示范村创建,继续开展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完成200亩生态廊道和300亩森林抚育任务。倒排工期,积极推进市应急储备粮库边坡治理,完成洪塘老山塘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交工验收,着力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3.强化自然资源管理效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在耕地、林地占补平衡指标紧缺的情况下,积极做好对上指标的争取工作,共争取天鑫未来社区、新兴产业育成区的4个项目使用市统筹计划指标279亩,申请通苏嘉甬使用国家统筹补充耕地指标178亩,林地占用共计460亩;向衢州江山市调剂耕地数量指标500亩。积极推进报批工作,全年共上报通苏嘉甬铁路、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和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等3个单独选址项目和10个农转用批次,上报总面积1239亩,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016亩。
二是着力加快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完成区片价重新公布工作。完成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江北段)项目全线、康桥路东侧3#地块、清泉路等项目批前征地工作,面积约1100亩。累计完成集体土地住宅签约748户,面积约8.3万方,签约非住宅7家,面积约4万方;支付征地拆迁补偿款约14.3亿元。
三是抓紧抓实土地供应。2023年共计完成土地供应1283亩。其中出让土地6宗218亩,土地出让金收入约17.9亿元;划拨供地28宗1065亩。为沈海高速慈城服务区扩建、江北区庄桥粮食储备和应急物资库工程、轨道交通7号线、应家部队经济适用房等民生基础设施提供了用地保障。
四是创建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区。2023年1月,经自然资源部认定,我区被批准为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区(县、市)。我区积极向部、省厅报送江北区货运市场北侧地块“地下建设再生水厂、地上进行产业园开发”节约集约典型案例,自然资源部权益司、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无锡市锡山区区政府先后来我区实地调研参观,学习借鉴我区节约集约分层利用土地做法。
五是探索工业用地二次开发新路子。全面推进产业争先,大力盘活低效闲置工业用地,进一步拓展工业发展空间,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全年核发工业改扩建项目11个,新增总建筑面积约21万方,计容面积约28.3万方,按照1.5容积率进行折算,相当于节约用地约284亩。为加快推进存量工业用地“二次开发”,实现稀缺土地资源优化再配置,增强我区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主动性,完成了江北区长阳路518号地块的收储工作,盘活用地162.8亩。
(三)国企资产管理
1.发挥国企优势,展现国企担当
一是加紧项目建设,推动区块开发。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做好江北区重点区块及重大项目的开发建设。全年全区国企承担投资额500万以上重大建设项目及任务44个,累计完成各类投资项目3个,投资共计48亿元,助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发挥国企专长,做好资金保障。为确保各大项目顺利推进,江北国资国企积极拓展渠道,多途径开展融资。全年申报专项债额度14亿元,保障项目稳步进行;积极发挥区级平台融资关键作用,全年共计融资198亿元(不含专项债),有力支撑全区重点项目顺利推进。三是助推国企评级,信用再创佳绩。城投公司、开投公司和北坤公司继续保持AA+主体信用评级。同时,国投公司获得了AAA评级,标志着资本市场对我区营商环境、经济发展的信心。不仅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更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国企融资成本。
2.强化资产运营,盘活存量资产
一是开展全面清查,盘活存量资产。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将满足条件的存量资产注入国有企业。全年共向区城投公司、区投创公司等注入存量资产超过5万方,价值超6亿元。二是同步进行招商,提升资产效益。对于注入资产,国有企业积极进行招商运营。毓秀庄园青年商住一体化项目实现“当年注入,当年运营,当年盈利”,可新增年营收180余万;3200多个车位整体委托专业团队一体化管理,力争降本增效,实现从零到一的突破。三是加强数字引领,科技赋能运营。强化资产管理系统带来的数字化改革促进作用,提升国企资管能力,助力资产保值增值。以人才公寓动态化管理、公租房智能化改造为切入点,进一步对资产管理系统进行升级优化,构建全域资产数字化底座,全局规划落实经营目标,通过租赁一体化平台实现业务在线联动,充分提升资产经营利用效率。
3.健全国资制度,完善运行基础
一是发布多项制度,规范企业运行。结合江北区国有企业发展历程,大力推动制度先行。当年先后发布了《关于构建江北区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规范采购活动的指导意见(试行)》、《宁波市江北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外派董监事管理办法》、《宁波市江北区国资国企系统宣传调研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江北区国有企业出资人管理办法》、《江北区国有企业人员薪酬实施办法》等多项制度,为国企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二是推动数字改革,提升管理质效。在市国资委大力推动下,江北区积极试点国资国企一体化平台建设,成为全市唯二的区县级试点单位,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数字化改革进程,国资监管迈上新台阶。三是细化国资责任,完善国企考核。落实国企主体责任,细化各项办法、制度执行的考核及问责机制,分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等多方面对国企进行全面考核,提高对国企运营的要求。
三、下步工作的思路
1.持之以恒,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持续完善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从资产管理的全过程健全制度体系,使政府资产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据可查,2024年计划制定出台《江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二是建立政府资产日常监督工作机制和年度巡查制度,实现政府资产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和体系化,尤其要加强对各类政府资产经营管理和使用环节的监督,补齐监管上的短板;三是针对资产闲置、使用效益不高,管理不力导致资产损失等问题,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价制度,以绩效促管理,全面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
2.分类盘活,建立政府资产盘活利用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政府闲置资产的统一调配,尤其是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统一管理,统筹使用;二是成立全区安置房结算工作专班,明确结算工作要求,安置房结算双方根据《江北区安置房结算办法》明确的价格标准订结算协议,做好房款结算工作,区财政局将持续跟踪结算进度,确保结算工作按时完成;三是持续推进具备经营价值闲置资产注入国有企业工作,配合国有企业实体化转型升级,增强国企综合实力,并运用证券化等手段盘活存量资产。
3.强统筹优空间,奋力绘就区域发展“新画卷”
加快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向下传导速度,有序推进乡镇级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强化与产业、交通等专项规划衔接,夯实有效投资落地的规划支撑。从区域联动着眼,密切对接翠屏山、姚江两岸等重大片区规划,充分发挥宁波北翼都市区中心优势。落实《浙江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加强规划统筹,协调空间矛盾,实现“多规合一”。按照要求完成《江北区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庄桥-洪塘片区策划(2021-2025年)》报部备案。高质量推进全域国土空间整治项目,提前夯实整治项目计划。抓紧都市空间新区块研究,推进江北新兴产业园成片区开发方案报批。从优化城市品质入手,谋划实施老外滩-德记巷、洪塘TOD等重点片区更新;谋划好姚江新区核心区、庄桥火车站周边、康桥南路西侧等重点地块,努力打造宁波新的城市发展极。
4.抓智治破难题,着力激活基础管理“新动能”
配合上级迭代升级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推进耕地智保、地灾智治、天巡地查、浙地智用、浙地智管等场景综合集成,数据按需归集继续保持100%。加快完成江北区数资VR智治平台重大项目建设,及时掌握全区重大项目推进进度,提高重大项目落地效能。开展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确保三项指标错误率低于2%,抓好各业务条线工作协同。全面强化调查、测绘地理信息等空间底板支撑,完成大比例尺地形图更新、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更新、国土空间监测、数字孪生空间底座建设。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对接,移交登记成果资料,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与承包合同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江北分中心建设,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存量资产盘活不动产疑难问题处置力度,完善联审机制,切实提高不动产登记疑难问题处置销号率。
5.盯项目扩投资,合力下好要素保障“新棋局”
用足用好部、省、市用地保障系列政策,统筹配置使用各类计划指标,对符合条件的北部保供基地等重点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计划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统筹指标。集中力量,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着力抓好重点地块征收工作和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拆迁工作。结合2024年度政府投资性计划,加强与各乡镇街道、用地主体的沟通,科学编制年度土地储备供应计划。结合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等多种因素,提前介入土地储备入库及土地出让,协助市局合理安排土地出让时序,加快推动永红产城综合体住宅地块、白沙历史街区、文创港组团一和组团四等重点地块出让。继续推进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特别是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利用潜力,通过拓展空间、鼓励流转、深挖潜力等手段带动地块再开发。
6.保数量提质量,聚力打造耕地保护“新格局”
以迎接首次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国考”为契机,按照“量质并重、系统推进、永续利用”的要求,进一步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适时完善土地整治、设施农用地等区级耕地管理制度,做好已立项垦造项目的进度跟踪和验收,继续做好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工作,谋划新的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深化林长制责任体系,依托“林长制”实现“林长治”。稳步提高森林蓄积量,突出林业在实现“碳中和”中的作用,高质量建设森林江北。守好平安度汛红线,紧抓防灾体系与制度、数字化监测与防控、动态巡查与监管等3个关键建设,全力做好台风期及短时强降雨期间地灾风险排查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废弃矿山治理后续工作,提高监管力度。
7.严执法强担当,全力筑牢平安建设“新防线”
健全完善江北区卫片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发现、上报、制止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以拆除复耕为主要手段坚决消除违法状态。统筹做好新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2023年自然资源督察问题整改核销、2024年例行督察和日常督察进驻迎检,持续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专项整治行动,力争实现违法“零新增”。对各类巡视巡察、审计、督察反馈问题,高质量抓好整改任务落实。高站位抓好平安稳定,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加强值班值守,提高首办环节工作质量和效率,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复访越级访。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和诉前调解工作,确保行政争议总量稳步下降。
8.保障融资助力1588,重点防范金融风险
借助平台优势,聚焦提质增效,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全区国企争取更多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加强与金融机构及社会资本对接,切实做好资金等要素保障,进一步强化对全区国有企业融资的统筹管理,加强融资成本管控。
9.健全管理体制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以国投公司为抓手,强调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统筹区级国有资产资源。贯彻落实《外派董监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出资人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法人治理体系,完善国企由出资人、管理层管理的新模式。
10.全面强化制度保障,贯彻制度执行
在区级层面,不断完善企业采购、资金、资产、人员、投资等顶层制度建设;在企业层面,进一步强化企业内控制度建设,督促各国有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企业内控制度,防范各种经营风险和廉政风险。推进江北区《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全面预算管理办法》、《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出台。
11.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国资运营质效完
将进一步推动国资国企的数字化改革,完成国资国企一体化平台及大额资金监管系统等数字化平台落地。借助于数字化手段,进一步发挥国企主体优势,使得全区国资国企管理迈上新台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