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68514615/2024-61324 主题分类: 财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12-17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关于江北区2024年12月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7 15:24来源:区财政局浏览次数: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对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的通知,江北区财政局依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财预〔2021〕110号)等文件精神,对2024年发行的债券资金留存情况进行了调查摸排。

经宁波市财政局、江北区政府批准同意,现将2024年发行的碳中和生态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1400万元及宁波文创港配套功能区提升工程600万元调整至新兴产业低碳小微企业园改造提升项目(详见附件)。

特此说明。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1:宁波市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表.pdf

附件2:关于同意调整专项债券资金用途的批复.pdf

附件3:新兴产业低碳小微企业园改造提升项目法律意见书.pdf

附件4:新兴产业低碳小微企业园改造提升项目财务评估报告.pdf

       附件5:新兴产业低碳小微企业园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