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0798/2024-61299
文  号: 北区政办发〔2024〕18号 组配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有效
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社会福利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4-10-24 发布日期: 2024-10-30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江北区婚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区政办发〔2024〕18号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婚俗改革工作,现将《宁波市江北区婚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 10 月 24 日



宁波市江北区婚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倡导简约适度婚俗礼仪,积极培育新型婚育文化,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根据《“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民发〔2021〕51 号)《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持续深化全省婚俗改革工作的通知》《宁波市持续深化婚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决定在我区开展婚俗改革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健康文明、简约适度的婚俗文化。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降低婚育成本,助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社会风气。

二、目标任务

打造“爱在江北·共创和美”婚登服务品牌。建立健全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网络体系,推进全周期“闭环式”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全面提升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质量。积极推动婚姻登记场地建设,创新开展婚姻登记颁证工作,宣传倡导现代文明简约的婚礼仪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绿色、低碳、节约的婚礼风尚,树立“文明简约”婚礼新标杆。打造“爱在江北心动带”,促进“结婚+文旅”深度融合,探索甜蜜产业婚姻服务融合体系,推动甜蜜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推进全周期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1. 健全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联动妇联、司法局等相关单位,统筹全区婚姻家庭辅导资源,以区级婚姻家庭服务指导中心

为核心,构建辐射全域的“1+8+N”[区、街道、社区(村)]三级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网络体系,搭建多层次、广覆盖、便捷化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平台。于 2025 年底完成 8 个街道(镇)婚姻家庭辅导驿站的建设,并在 10 个社区(村)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点试点工作,2026 年实现社区(村)级婚姻家庭辅导点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妇联、各街道(镇)]

2. 推出婚姻家庭辅导个性化定制服务。设立“和美家庭工作室”,通过建立一站式、多元化、人性化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机制,成立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平台,完善服务清单和专业人才库,针对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制定个性化、全周期婚姻家庭辅导方案,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处于婚姻不同阶段的人群提供“一对一”差异化的精准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二)积极探索文明简约“甜蜜经济”

1. 构建婚姻文化产业发展综合体系。争取于 2024 年底建成满足国家 5A 级婚姻登记机关标准的公园式综合性婚登中心和婚俗文化展示馆,于 2026 年底新增户外结婚登记颁证场所 4 家。依托婚登中心和户外颁证地等婚登场所,策划开展“爱在江北·共创和美”系列婚姻文化产业项目,打造集文化传承、互动体验、商业交流于一体的综合性婚姻文化集市,进一步激活婚姻文化产业的活力和创造力,把江北区打造成幸福创意和浪漫消费首选地。(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2. 打造“爱在江北心动带”。联动宁波老外滩、宁波大剧院、文创港、慈城古城等著名旅游文化景点和户外颁证地等,打造具有叙事性的“爱在江北心动带”,举办开展城市徒步“心动 citywalk”等活动,推动“结婚+文旅”深度融合,助力“甜蜜经济”。(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创港开发建设中心、外滩街道、慈城镇)

(三)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

1. 开辟宣传阵地。推进婚俗文化展示馆建设,在有条件的街道(镇)建设婚姻文化展示厅、婚俗文化博物馆或婚姻家庭文化教育点,在 2026 年底建设婚姻家庭教育点 4 家。依托“爱在江北心动带”设立婚俗文化长廊和展示区,向公众普及婚俗文化知识,展示具有地域特色的婚俗文化。组建“爱在江北”婚俗文化宣传志愿者队伍,邀请社会知名人士、专家学者、热心公益的市民等加入,共同参与婚俗文化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团区委、各街道(镇)]

2. 加强宣传引导。联动文明办、司法局、妇联、团区委、工会等部门,围绕文明婚俗理念及相关法律法规普及积极作为,多方发力,引领广大群众摒弃陈规陋习,培育文明婚俗新风尚。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组织活动,大力宣传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积极发掘文明婚俗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深入社区、村镇开展文明婚俗宣讲活动。积极发挥基层乡贤会、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组织的自治作用,将移风易俗、婚事新办简办写入村规民约,纳入红白理事会章程。(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文明办、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四)培育和传承良好家风家教

1. 广泛开展宣传。依托“爱在江北心动带”,充分利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资源,开展家风家教主题展览、讲座等活动,拓宽公众接受家风家教教育的渠道。通过实物展示、场景模拟等方式,让公众深入了解家风家教的历史渊源和现实意义。(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文明办、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妇联)

2. 积极挖掘典型。挖掘优良家风家教的典型家庭,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典型家庭的先进事迹和优良家风家教经验,激励更多家庭向他们学习。(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妇联、区全媒体中心)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推进阶段(第 1-9 个月)

制定切合实际情况的、操作性强的婚俗改革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多渠道全方位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政策,让婚事新办家喻户晓,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全面推广阶段(第 10—18 个月)

结合本地民风民俗,加强宣传引导。围绕重要环节、重要内容,盯紧突出问题,有序有效推进。

(三)总结提高阶段(第 19—24 个月)

及时总结婚俗改革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亮点。进一步完善移风易俗工作制度体系,培育淳化民风、文明乡风,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保障措施

将婚俗改革列入单位年度工作安排,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实施相关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完善工作制度体系,及时总结婚俗改革试点出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形成特色亮点。落实财政资金,保证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多渠道全方位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政策,形成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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