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2023年四季度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部署,推动建立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江北区财政局高度重视直达资金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级财政部门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直达资金监控的工作要求,厘清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截止2023年底,我区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3.73亿元(不含参照直达资金),省直达资金455.22万元。 一、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为加快直达资金使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区财政局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全力以赴,截止2023年底,我区中央直达资金已支付36,819.52万元,省直达资金支付455.22万元,支出方向主要为疫情防控、城乡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就业补助、渔业补助、困难群众补助等,并及时将形成的支付数据导入监控系统,确保数据时效性。 表1. 江北区中央直达资金支出进度情况表 单位:万元
表2. 江北区省直达资金支出进度情况表 单位:万元
二、直达机制工作创新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区财政局成立由局长领导的直达资金监控工作专班,专项推进直达资金管理工作,制定直达资金局内部分工方案,统筹协调,明确局内科室责任分工,扎实推进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工作。 二是细化工作要求,强化日常跟踪。严格落实直达资金监管要求,对每一笔资金单独发布预算指标文件并打上标识,实现资金分配、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痕迹管理,加强直达资金的全过程监控,实现财政直达资金运行全程可记录、风险可预警、责任可追溯,直达资金监控到项目、到人、到企业,有效加强直达资金管理使用。 三是强化系统监控,及时处理预警。利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经验和做法,安排相关专人负责直达资金监管工作,跟踪了解直达资金预算下达、资金支付、资金台账等方面情况。依托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直达资金进行动态监控,加强数据统计和分析,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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