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68514615/2024-00192
文  号: 北区财政〔2024〕5号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有效
区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1-15 发布日期: 2024-01-17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预算的通知

北区财政〔2024〕5号

江北区医疗保障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医保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14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15万元。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你单位要落实好此项资金,细化方案,加快支出进度,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2024年1月15日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预算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