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8514615/2023-56634 | ||
文 号: | 北区财政〔2023〕73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11 |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批准2023年度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奖补项目的通知
各涉农街道、慈城镇:
为加快江北区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美丽乡村与公益事业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奖补政策,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中央和宁波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甬财农〔2023〕753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江北区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财政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北区财政〔2023〕63号)、《江北区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北区财政〔2022〕18号)等文件精神,区财政局、区农办等业务部门组成评审组,通过实地调查摸底,从各地上报项目库中优先选取群众急需、受益面大、村级领导班子得力、群众积极性高的项目,并经市财政局农综办审核可行性论证后予以批准,江北区慈城镇“三勤村寺芒线路灯工程”等6个项目为2023年度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奖补项目,另因道路拆迁等原因,2023年度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奖补项目中慈城镇“三联村机耕路维修项目”和洪塘街道“洪塘村文化礼堂建设工程”两个项目予以调减。(详见附件)
请各地农办和财政部门规范项目操作规程,督促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安全及效益。
附件:江北区2023年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奖补项目表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