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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 养老服务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11 |
2021年度三星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
发布日期: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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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民政局、前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浙民养〔2020〕111号)和《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细则》《宁波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养老机构申请、区(县、市)民政部门初审推荐、专家组实地考察、评定委员会审核等程序,2021年度三星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已完成。现将通过三星级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通报如下:
海曙区 高桥镇藕缆桥康乐养老院
海曙区 广安古林养怡院
江北区 慈孝乐园
镇海区 康悦颐养院
镇海区 金生怡养院
北仑区 中心福利院
鄞州区 博美颐养院
鄞州区 华信颐养院
鄞州区 嘉和颐养院
奉化区 夕阳红怡乐园
奉化区 滕头养生颐乐园
余姚市 舜辰老年公寓
余姚市 阳明颐养院
宁海县 西店镇敬老院
以上机构等级有效期3年。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日常管理,健全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提高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水平。
宁波市民政局
2022年3月16日
区民政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