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0798/2023-56797
文  号: 北区政办发〔2023〕24号 组配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有效
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8-30 发布日期: 2023-09-01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波市江北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

北区政办发〔2023〕24号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现将《宁波市江北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



宁波市江北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


为切实推动我区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深入开展,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依据《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等关于印发浙江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卫发函〔2023〕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修改制定了《江北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批示精神,常态化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积极争创“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和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金牌、银牌示范区,进一步加快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步伐,让全区居民享受到更加方便、更加实惠和更加优质的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创建活动,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社会广泛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形成符合我区实际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和长效管理模式,有效提升我区慢性病防控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1.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防控工作机制。

2.建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3.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干预和评估,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

4.探索适合我区的慢性病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

(二)主要指标

1.防控知识知晓率: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7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40%。

2.健康行为形成率: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低于20%;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

3.慢性病知晓率:18岁及以上人群高血压知晓率≥70%;18岁及以上人群糖尿病知晓率≥60%。

4.慢性病管理率: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70%。

5.慢性病控制率: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及以上。

6.普及公共体育设施:社区15分钟健身圈和农村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达到100%。

三、工作内容

(一)健全防控工作体系

加快慢性病部门间、业务机构间协调沟通机制和业务指导组织建设。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完善综合防控工作的投入运行机制和配套政策措施。因地制宜、整合资源,构建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功能互补、统筹协调的防控工作体系。

(二)加强相关信息监测

推进社区诊断工作,提升工作的针对性。按要求规范开展死因和慢性病发病监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报送,定期实施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着力构建较为完善的信息监测系统。

(三)推进健康促进与教育

发挥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健康促进与教育中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作用,通过大众媒体设专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托幼机构举办家长会、居(村)委会开展讲座和咨询、宣传日组织专题活动等方式,围绕控烟限酒、平衡膳食、合理运动、体育锻炼等重点内容进行健康促进与教育。

(四)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广简单技术和适宜技能,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加强部门合作,建设有利于健身活动的支持性环境,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组织群众开展健身活动。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创建健康生活方式示范单位,引导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五)开展慢性病全程管理

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体检,推进各类单位定期为职工体检制度,落实医疗机构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按规范开展社区高血压、糖尿病病人及高危人群管理,完善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管理率和控制率。推广慢性病自我管理小组等模式,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

四、部门职责

(一)共同职责

1.各相关部门(单位)设专(兼)职联络员,负责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部门(单位)相关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2.做好本部门(单位)职工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宣传发动和教育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在本部门(单位)创建促进身体活动的支持性环境,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

4.每年为职工提供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主动发现高危人群和患者并实施归口管理。

5.抓好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公共场所控烟日常监管工作。

6.将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部门政策规章制度,提炼本部门(单位)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创新、特色案例。

(二)各有关部门(单位)职责

1.区政府办: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常态化的示范区建设工作、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不断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相关政策。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

2.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参与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督促机关单位每年为职工提供一次体检。

3.区委宣传部:运用主流大众媒体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宣传、播放禁止烟草广告。

4.区发改局:将慢性病防控工作列入社会发展规划体系,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健康产业。

5.区教育局: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负责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与区卫生健康局共同做好窝沟封闭与龋齿填充、学生健康体检的工作。督促学校将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群众开放。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加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科学指导,公共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群众开放,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群众性集体健身活动,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参与健康学校、健康步道和健康社团建设。建设社区15分钟健身圈,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6.区民政局:推进辖区内各街道(镇)均设有为居家养老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服务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实现全区所有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7.区财政局:保障慢性病防控工作相关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8.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参与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建设。

9.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参与健康餐厅/酒店建设。

10.区卫生健康局:做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出台与慢性病防控工作及慢性病患者防治相关的公共政策。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与健康素养。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监测和管理系统,加强慢性病防控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调查,定期发布调查结果。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开展慢性病宣传日活动。指导健康家庭、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街区、超市、社团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牵头设置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

11.区市场监管局:参与健康餐厅/酒店和健康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公共场所禁止烟草广告的执法监管。

12.区医疗保障局: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

13.区总工会:参与落实企事业单位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参与组织多部门参与的群众性集体健身活动。督促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参与无烟单位创建。督促企事业单位职工体检工作,协助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食堂(餐厅)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

14.区妇联:协调做好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提供女职工健康体检。

15.各街道(镇):负责各社区(村)设立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向居民普及慢性病防控的知识与技能,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健康素养。鼓励社区(村)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村)自我健康管理活动。督促社区(村)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配合开展健康家庭、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街区、超市、社团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配合区卫生健康局做好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

同时,特制定江北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范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20版)职责分工(详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关于调整区级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北区委办〔2023〕32号),区政府已成立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宣传、发改、教育、财政、民政、卫健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多部门合作机制,定期组织工作督查、召开协调会议,督促各街道(镇)、各有关部门强化责任和履行职责,分析和解决全区慢性病防控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具体负责落实慢性病防控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各街道(镇)要将慢性病防控工作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建立慢性病防控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抓好慢性病防控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

(二)加大共创合力

各街道(镇)、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家、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考核要求,积极主动,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按进度有效落实到位。同时要建立健全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努力形成创建工作整体合力。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督查指导制度,定期对各街道(镇)、各有关部门慢性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督导检查与评估,适时通报督导结果,促进全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各项措施全面落实。

(三)提高防控水平

建立慢性病基础信息数据库,分析主要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明确我区慢性病防控的重点目标人群和优先领域,落实慢性病防控主要策略和行动措施;建立慢性病信息管理平台,完善覆盖全人群的慢性病监测系统;突出地方特色,围绕控制烟草消费、推动合理平衡饮食、促进健身活动等重点内容,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面向全人群,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广简便技术和适宜工具,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的技能;重视慢性病高危人群,积极采取和有效落实预防性干预措施;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全面加强基层慢性病防控,规范基层慢性病患者的管理。积极开展“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和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金牌、银牌示范区建设,切实提高全区慢性病防控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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