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205000D/2023-54266
体裁分类: 公告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发布机构: 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区征地拆迁管理服务中心、区旧城改造中心) 成文日期: 2023-08-15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永红区块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公告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人民政府依法作出永红区块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北区政房征决〔2023〕第03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至姚江东路、西至育才路、南至环城北路、北至姚江东路(除中国石油(甬二加油站)、宁波市第四中学、甬城农商银行总行大楼、已征收地块之外)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具体门牌为:文教路114弄、文教路128弄、文教路132弄、文教路136弄、文教路142弄、地洋漕80弄、地洋漕82弄、地洋漕84弄、地洋漕86弄、育才路27弄(江北教师公寓小区)、环城北路西段538号全部(宁波市甬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环城北路西段518弄89号(宁波市急救中心)、文教路143弄10号全部(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工商学院)、育才路17号(宁波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育才路21号(宁波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育才路23号25号25-2号29-43号(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育才路25-1号(陈达杯)、育才路27弄36号-43号(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洋漕86弄7号(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永红村民委员会)、胜利堰路258号(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北分局)、胜利堰路268号(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北分局)(如有出入,以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征收范围为准)。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0.4万平方米,被征收总户数552户。

上述范围内的被征收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房屋征收部门为江北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江北区人民政府文教街道办事处。

三、本项目签约期限为45日,住宅搬迁期限为签约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非住宅搬迁期限为签约期限届满之日起90日具体起止时间由房屋征收部门另行公告。

四、本公告期限为10日,永红区块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生效。

五、永红区块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可见征收项目现场公告,也可见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nbjb.gov.cn/

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征收决定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征收决定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5日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永红区块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