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9833108/2023-53941 | ||
文 号: | 北区食药安办〔2023〕4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有效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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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6-30 | 发布日期: | 2023-07-07 |
(手抄报)比赛活动的通知
北区食药安办〔2023〕4号
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宣传与创建氛围,经研究,区食药安办、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全区中小学组织开展“食安江北、与你同行”主题绘画(手抄报)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区教育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参赛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区小学、初中在校学生征稿,作品以个人为单位。
分组:小学一组(1-3年级)
小学二组(4-6年级)
初中组
三、参赛主题
结合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以“食安江北、与你同行”为主题,弘扬正能量,围绕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珍惜粮食、文明用餐、反餐饮浪费、网络订餐、诚信经营等内容,从学生视角创作兼具新时代学生风貌和食安江北特色的绘画(手抄报)作品。
四、作品要求
1.除铅笔外,绘画(手抄报)工具、形式不限。
2.作品尺寸:绘画为4开(40cm×60cm),手抄报为8开(27cm×39cm)。
3.参赛作品必须为纸质原稿,请勿装裱、装框,并体现“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文字元素。
4.每位学生仅限报一件作品参赛。
五、奖项设置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参赛作品进行评比。
2.小学一组、小学二组、初中组分别设置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最终获奖数量可根据参赛作品总数、质量等略有调整)。每个组别一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将被授予优秀指导教师奖。根据参赛作品组织数量、作品质量、作品成效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每个组别确定2个优秀组织奖。
3.授予获奖个人及学校荣誉证书和奖品。获奖作品将结合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及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进行线上线下多渠道展示。
六、报送方式
1.电子稿报送:以校为单位建立作品文件夹,每一组别建立一个文件夹,每一件作品需提交一张高清晰作品电子照片,并以“作品名称+作者+单位”为文件名,要求JPG 格式,文件小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文件夹内同时包含“食安江北、与你同行”主题绘画(手抄报)参赛信息表(附件)。
2.作品原件报送:以学校为单位报送作品,报送作品包含原件和参赛信息汇总表(见附件,盖公章)。各个学校在初评基础上择优选取,每个学校、分校区上报各组别作品不超过10件。
3.各校作品须于2023年9月6日前送至江北区教育局教研室何福军老师处,电话:657533;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二楼208室。
七、其他事项
1.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及第三方权利等法律责任均由报送者承担。
2.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3.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4.凡送作品参赛者,即视为确定并遵守比赛通知的各项规定。
附件:“食安江北、与你同行”主题绘画(手抄报)参赛信息表
宁波市江北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
关于举办江北区中小学“食安江北、与你同行”主题绘画(手抄报)比赛活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