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99833108/2023-54002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审核程序: |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13 |
江北开展物流行业价格行为提醒告诫
近日,江北区局通过江北政务平台向辖区875家物流、运输、快递等行业企业发送了价格行为提醒短信,要求经营者应当遵守《价格法》,制定价格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并做好明码标价。不得价外加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实施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物流服务领域是价格监管的重要内容。2023年6月9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市监价竞〔2023〕177号)将交通物流收费作为涉企收费检查的四个重点检查领域之一。虽然我区海运口岸收费较少,但是依然存在一定的货运场站和大量的物流相关企业。此前就曾查处过一起危化品集装箱运输企业价格串通案件,近期又有收到公安机关来函通报我区大型物流运输站附近存在低价诱导、肆意抬价的警情,物流服务领域的价格监管形势仍然较为严峻。
下一步,江北区局将通过举报受理、网络巡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物流服务领域价格行为,为优化营商环境和稳定民生价格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