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9833108/2023-53177 | ||
文 号: | 北区市监〔2023〕28号 | 组配分类: | 知识产权保护 |
发布机构: |
有效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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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工商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答复 |
成文日期: | 2023-05-18 | 发布日期: | 2023-05-18 |
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北区市监〔2023〕28号
周燕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建立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维权简易程序的建议》已收悉,您的提案对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局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与提案协办单位公安江北分局进行了充分交流,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波市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引领,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夯实自主创新基础,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开创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
一、现阶段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情况
(一)多举措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我区成立了由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市场监管局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知识产权工作。建立了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联席会议,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工作,建立了行刑衔接、执法联动机制,实现知识产权保护联动常态化。我区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共同富裕考核评价体系,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出台了《江北区专利资助管理办法》,对企事业单位在专利创造、运用、管理和维权方面的成效进行资助激励,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核心竞争力。
(二)多渠道加强知识产权专项执法和常态化保护。一是持续加大知识产权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侵犯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案件的打击力度,集中力量查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案件,开展“双打”“铁拳”“亮剑”等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在建材、汽配、食品、服装等民生领域查办了一批侵权假冒的违法案件。2022年查处商标侵权案件27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件1起,罚没款105.66万元,有力地维护了权利人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净化和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二是强化行政司法协同保护,与公安机关建立联络协调和线索移交工作机制,实现行刑双向衔接,双方合作查处多起商标侵权案件,其中1起案件入选《中国知识产权报》年度案例候选名录。三是实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和行政裁决,自2022年7月市局将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工作权限下沉至区局,当年我局即办结专利侵权纠纷案件4起,平均用时45天,发挥了侵权纠纷快速化解功能,更好地满足了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快速解决侵权纠纷的需求。
(三)多维度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一是利用12315投诉举报热线、知识产权在线“一链条保护”功能,快速响应企业知识产权维权诉求,开展业务咨询、纠纷调解服务,降低知识产权维权成本,提升维权效率。二是建立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对区域内享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容易被侵权假冒、确需加强保护的注册商标实施全面保护。我局执法人员根据驰名商标企业宁波水表集团公司的维权需求,赴义乌小商品市场协助企业开展维权行动。三是积极与宁波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接,协调利用中心优势资源为企业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向相关企业推送商标注册预警和境外知识产权涉诉提醒,使企业及时获悉自身知识产权可能产生的风险,从而及时做好应对防范措施。四是构建多元维权服务机制,我局在街道、园区、行业协会逐步建立起品牌服务站、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等服务站点,开展维权咨询、培训服务等;在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大型商超推动设立维权联络站,促进维权纠纷的快速处理;联合保险机构积极推广知识产权保险,保障知识产权维权中的调查费用、法律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等风险,减轻企业维权成本;公安江北分局借助警企服务中心平台,向辖区企业宣传保护知识产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提升辖区企业防范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二、下阶段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工作相关措施
针对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成本高、周期长的难点,我局将在下阶段工作中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维权工作质效,并结合您提出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主体、重点环节主要风险点,开展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严重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推进“雷霆”“蓝天”等系列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商标恶意注册、专利非正常申请等行为。
(二)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同联动。主动与公安部门对接,加强线索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畅通行刑衔接,针对企业知识产权被侵犯情况早预防、早介入、早指导、早打击。
(三)进一步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调解工作机制。试点“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模式,通过司法确认的方式赋予行政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既能有效发挥行政机关以调解方式化解专利纠纷的高效便捷优势,又能赋予专利纠纷调解协议更强的法律效力,依法保障调解协议的履行。
(四)进一步做好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中“效率高、成本低、专业性强、程序简便”的优势作用,探索行政裁决的简案快办流程模式,对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专利侵权行政裁决案件开辟快速通道,优化办理流程,实现整体办案周期进一步压缩,提升行政裁决工作质效。
(五)继续推动知识产权在线、数字存证平台的应用。以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改革为牵引,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大力推广“浙江知识产权在线”落地应用,促进企业办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便利性。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局工作,多提意见建议,我们将据此努力改进工作,更好地完善制度,为江北区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联系人:卢波,联系电话:0574-87668060)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8日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