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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涉农补贴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04-18
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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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城镇人民政府、庄桥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切实提升建设质量和水平,根据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和安排,决定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特制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田间水利设施、田间道路、电力设施、土地平整等工程和设施,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标准和相关政策要求,对高标准农田在建、待建、已建工程开展全面摸查,重点摸查偷工减料、质量不达标、监理走过场等问题,对摸查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确保工程设施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持续发挥效益。

二、专项整治范围

在2022年全口径排查整改的基础上,重点摸查整治2019年以来立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特别是目前在建尚未竣工验收项目。

三、专项整治内容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有关规定,重点围绕建设材料不达标、隐蔽工程质量差、施工过程不规范、偷工减料、监理工作不到位等关键问题,集中对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田间道路、电力设施、土地平整等工程开展专项整治。主要见容包括:

(一)水利设施质量。重点摸查整治农用井、灌排沟渠(管)、桥涵、水闸、泵站、节水灌溉设备等设施建设材料不合格、建设质量不达标问题。对已完工项目,重点摸查整治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正常运行,特别是农用井、泵站、节水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灌排沟渠(管)跑冒滴漏、淤塞,农涵、农桥等建筑物损毁等问题。

(二)田间道路质量。重点摸查整治施工质量不合格问题。是否存在路长路宽路厚不达标,路面不平整,硬化道路开裂或损坏,砂石路面层偷工减料等问题。

(三)电力设施质量。重点摸查整治电力设施设备不合格,设施设备缺失、损坏后未及时修复等问题。

(四)土地平整质量。重点摸查整治施工不规范问题。是否存在田面平整度、梯田修筑等不达标,是否存在未执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规定、破坏土壤耕作层和耕作条件影响正常耕作等问题。

(五)项目监理质量。重点摸查整治监理不到位问题。监理单位是否采取旁站、巡视等方式全程监理,是否在施工材料进场与检测、关键工序与关键部位施工、隐蔽工程施工与验收等重点环节落实质量监控,是否存在日常监理日志、检查记录等资料不实不全,是否存在发现问题不及时终止、不报告等问题。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从3月下旬开始,至6月底结束,共100天左右,分5个环节实施。

(一)街道(镇)自查(3月下旬至4月底)。结合去年拉网式排查结果,重点对2019年以来立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核查,特别是对进场使用的水泥管件、钢材等建筑材料和隐蔽工程开展核查,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对质量不达标的,要立即停工整改。

(二)监督抽查(3月下旬至6月中旬)。区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相应工作组,对各地相关项目开展监督抽查。期间农业农村部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工作组,以“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分省包片对各地相关项目开展实施抽查。

(三)工作调度(3月下旬至6月底)。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要求,以项目为单位建立专项整治台帐,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实时更新,按照调度要求每周二报送上一周整治工作进展(见附表)。

(四)督促整改(3月下旬至6月底)。各街道(镇)要严肃查处发现的问题,组织力量立限整改,逐一对账销号。对在建工程不能立查立改的,一律停工,整改到位再施工。对已建项目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限期整改到位。针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深入分析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盲点、堵点、痛点,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体系,构建长效机制,坚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五)总结通报(7月中旬)。各街道(镇)要根据上级通报问题,举一反三,结合当地实际及工作进展,及时梳理阶段性成果,总结工作做法,并在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及时报送总结材料。对问题严重、性质恶劣的工程项目,各街道(镇)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治整改,视情况进行公开或系统内通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应整治工作专班,具体协调指导全区专项整治行动。各街道(镇)在自查期间要充分听取项目区群众意见建议和情况反馈,对已经掌握的问题线索要逐一核实,对存在困难问题要及时向同级常委和政府汇报,争取工作支持,确保专项整改行动顺利实施。

(二)压实各方责任。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抽查人员及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要按照相应分工切实承担相关工作责任,在专项整治各环节做好相应资料留存和签字确认。各地要在5月5日前、7月5日前,分别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当地自查情况报告、专项整治情况报告。

(三)加强舆论引导。各街道(镇)要根据当地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发掘典型案例,加强媒体宣传和正面引导,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可能发生的负面舆情,要加强工作预判和舆情监测,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处置并以适当形式做好解释说明,避免造成公众误解和不良影响。

(四)注重统筹兼顾。各街道(镇)要在认真组织、严格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各项要求的同时,注意坚持进度和质量两手抓、两手硬,切实加大年度各项建设任务的推进,落实好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等相关规定,规范项目全流程管理,注重建管并重,加强建后管护,确保建一块成一块。

附件:1.江北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调度表。

北区农【2023】15号.pdf


江北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