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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公共法律服务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报告
发布机构: 江北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3-03-06
关于2022年度宁波市江北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年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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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及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系列部署,强化统筹协同、坚持改革创新、全面依法履职,推进政府各方面工作法治化。2022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保持省市领先良好态势,江北区政务服务“一件事”集成改革项目获评2022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全国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特别项目;县级政府透明度指数位居全国第二,连续5年排名全国前三;连续3年获评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单位。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化全面统筹,推动法治政府在正确方向上稳步前进。一是高位谋划系统实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改革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等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主持召开府院联席会议、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等,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扩大)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出台《江北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建设重点任务。开展“法助共富 法护平安”专项行动,制定“双十”措施。二是强化法治队伍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述法制度,开展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常务会议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作为重点内容,并邀请专家进行专题授课。举行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组织开展“法助共富”专题培训、应诉培训、庭审旁听等活动17次,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加快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全年新增27人,实现倍增。三是引智聚力协同推进。深化与司法机关的联动,发挥“一府两院”联席机制作用,支持司法机关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和督促,共同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议题,形成工作合力,全年各部门累计收到检察建议和司法建议31件,均按要求落实答复。与高校合作建立江北区法治建设促进中心,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专业支撑。

(二)坚持依法履职,提升服务效能,推动经济民生在法治环境中健康发展。一是加快政务数字转型。强化数字和法治的融合,创新推动政务服务“一件事”集成改革,全省率先开发政务服务“数智导航”系统,实现个人企业高频事项“一屏办理”。加强房地产项目品质监管,“舒心住”项目获评数字政府特色案例“用户创新满意奖”。此外,还打造了提低共富、人才落户等系列“一件事”原创性改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二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无证明(证件)办事之城”建设,新增无证明事项2件。召开首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出台助推经济稳进提质措施二十条。实施涉企柔性执法,印发《关于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的意见(试行)》。全省率先创新信用线上修复机制,实现快速办理。创新市场主体歇业备案“一件事”机制,为企业减费降负。在全区推广使用“商业综合体一件事改革”,入选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营商环境改革首创案例。三是强化法律服务供给。实施律师行业“扬帆行动”,全年新增执业律师72人,律师万人比达11.51。开辟特殊人群援助绿色通道,落实经济困难证明承诺制,全年提供法律援助609件次。与高校及律所合作组建“知识产权”“凤凰行动”“涉外法律”“港航物流”等四支服务促进团队。聚焦涉外涉疫两大主题,印发了中英文双语版的《新冠疫情防控背景下涉外企业常见法律问题指引二十条》和《新冠疫情期间企业相关法律问题指引》,为企业提供参考。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全年走访企业5827家,提供法律服务上万次。

(三)坚持依法决策,强化权力制约,推动政府事项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一是落实重大决策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各项规定,实行目录化管理,全年纳入重大决策事项15件。推行重大行政决策“色域化”管理,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纳入全区重大决策执行监察平台,建立季度反馈机制。二是加强决策审查把关。区政府及部门制定的32件规范性文件和区政府签订的35件行政合同均按要求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或备案审查,33件规范性文件被依法清理。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全市唯一列入重大政策措施审查会审省级试点。成立江北区基层法律服务中心,提升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质效,8个乡镇街道累计开展合法性审查948件次。三是打造阳光透明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年主动或依申请公开政策文件、监管信息等700余件次,全市唯一入选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畅通群众参与立法途径,新增基层立法联系点2个,全年组织参与《宁波市特殊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立法意见征询10余次。

(四)坚持依法执法,注重公正文明,推动执法活动在法治框架中规范开展。一是加快综合执法改革。推行“赋权执法+属地联动执法”的“一支队伍管执法”模式,分别赋予慈城镇及前江、洪塘、庄桥、甬江4个特大型街道行政处罚事项600项和631项。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出台《区级行政执法队伍下沉人员选派办法(试行)》,共计选派下沉294人。慈城镇作为全省唯一乡镇,在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大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评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二是加强执法规范指引。创新编制两批次涵盖1554个应用场景的多跨协同属地联动执法“一件事”清单,明确执法职责边界。打造“教科书式”执法品牌,编制“案例式”办案指引和“条目式”取证清单,全面规范执法办案环节,获评全省有辨识度有影响力法治建设成果。三是提升执法监督质效。加强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重新确认执法主体36家,全年新增持证人员330人。成立全省首个执法监督指导站,构建行政执法改革“3+N”多元共治体系,建立“六联”工作机制。开展“线上+线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文旅系统执法质效评议。全年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等17份。与市司法局共建“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数字化多跨监督”项目,承建“行政执法监督扁平化指挥系统”,纳入省委改革办《2022年度全省重大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3”》。

(五)坚持依法治理,夯实平安基础,推动公共秩序在法治氛围中更加稳定。一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深化“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县域整体智治改革,迭代升级“141”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开发“1+7+N”智治云图应用,荣获省“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县域整体智治改革突破奖金奖。二是推进“八五”普法实施。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组织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全年开展主题活动187场,参与人数达15万人次。迭代升级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主题公园“法兴园”,提供“自助式”普法服务,入选浙江省“十大普法影响力事件”。三是夯实基层法治基础。深化法治村(社区)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依法管理,出台《农村产权交易办法》。构建农村集体资产“智管系统”,实现“一码管资产”“一键管交易”“一网管监督”,入选2022年度全省农业农村数字化改革“优秀应用”,获评2022年度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科技成果大赛一等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选任“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甬江街道外漕村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六)坚持依法化解,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群众诉求在法治途径中高效实现。一是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加强专业调解组织建设,成立全市首家未成年人权益保障调委会、婚姻家事调处工作室和外滩涉外调解工作室等3家特色调解组织。依托宁波调解学院,加大培训力度,提升调解员业务水平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能力。全年累计调处矛盾纠纷6448件,成功率99.8%。二是提高复议办理质效。在乡镇街道设立全市首批复议基层服务点,实现行政复议申请线上、线下全区域覆盖目标。在慈城镇设立全市首个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行政复议基层服务点,一站式解决涉“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争议事项。全年共办结行政复议申请67件,调解34件,化解率50.75%,继续保持复议后零败诉。三是加强司法联动调处。发挥法院审判与检察监督推动矛盾化解的作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案件研判等系列机制,加大行政案件联合调处力度,全年一审调撤率达44.23%,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3100%,全年仅败诉1件,败诉率全市最低。

回顾2022年的工作,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走在省、市前列。但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领导干部法治观念与现代法治思维还有一定差距,个别单位在基层治理过程中,尤其是程序性要求较高的拆迁、拆违等工作,往往追求行政效率而忽视了行政程序和个体利益诉求,极易引发败诉案件。二是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人员流动性大、专业性不强等问题仍然一定程度存在,尤其是街道(镇)实施“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以后,法制审核人员力量和专业背景尚难以完全支撑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三是与中心工作的结合还可以更紧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度还可以更好,法治保障中心工作的举措还可以更丰富。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我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主动融入省市发展大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六大提升行动”,努力成为法治政府建设县域实践范例。

(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迭代提升”行动,推动能级新跨越。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与“数字化”改革的融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体系完善和能力升级。做好创新项目培育工作,争创全省最佳实践项目和有辨识度有影响力法治建设成果。全力抓好立法意见征求工作,借“村民说立法”活动,打通群众参与政府立法“最后一米”。开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法治实践,打造“民生小事”代表夜聊法治升级版。

(二)开展法治营商环境“品质提档”行动,服务经济新发展。优化涉企政策体系,组织开展涉营商环境制度规定专项清理。继续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继续探索开展涉企柔性执法,建立企业“合规不处罚”机制,引导依法经营。聚焦推动市场主体商事纠纷高效化解,探索建立市场化商事调解组织和机制,加快打造“枫桥式”专业市场治理样板。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落实补助政策,努力实现律所律师数量双增长,提升律师万人比。

(三)开展政府依法决策“审查提质”行动,落实制约新举措。加强重大决策目录化法治化管理,将重大行政决策落实纳入督察重点内容。完善政府决策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机制,推进决策科学民主。开展决策后评估工作,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审查跟进机制,保障规范性文件落实和行政合同履行。充分发挥江北区基层法律服务中心作用,提升基层合法性审查质效。

(四)开展行政执法活动“规范提级”行动,打造执法新样板。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深化“3+N”多元共治机制运行。探索构建基层执法“大监督”体系,将“执法监督指导站”进行有机融合,构建基层执法监督“环链”。推进行政执法监督领域数字化改革,加快“法律法规规章数字化多跨监督应用”及“执法扁平化指挥系统”项目上线运行。

(五)开展基层依法治理“融合提能”行动,绘就和美新图景。聚焦“枫桥经验”60周年深化江北实践,推进实现“北岸和·全域治”。推动普法与群众生活、特色文化等相融合,打造姚江沿岸习近平法治思想景观带,构建“十分钟”法治生活圈。推动调解体制机制融合,建立“基地+工作室+调委会”融合的“全域调”体系,完善“巡回调”“乡贤调”等调解机制,依托法院“共享法庭”开展线上“云调解”,切实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六)开展行政争议化解“治本提效”行动,开拓处置新路径。进一步优化府院、府检联席会议机制,推动行政争议联动调解机制常态化运转,优化“3+1”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质效。推动行政复议窗口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点、站、所”融合建设,凝聚行政争议调解合力。


江北区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