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59/2023-52337
文 号: 主题分类: 公安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公安江北分局 成文日期: 2023-03-21
拟迁移户口告知书

经调查核实:

周芳,张宇浩,户籍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翠柏西巷104号403室。

因房屋权利人要求上述人员将登记在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翠柏西巷104号403室的户口迁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等户口管理规定,请至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文教派出所(地址:江北区文教路85号,电话:0574-81986516)办理户口迁移登记。如有异议,可向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文教派出所提出陈述申辩。

本公告期限为10日。公告期满3日内未办理迁移登记、未提出陈述申辩或陈述申辩未被采纳的,本所将上述人员户口直接迁至宁波市江北区翠柏西巷97号社区集体户,挂靠在公共集体户。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文教派出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