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8514615/2023-52203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16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道路客货运输、客货运出租汽车、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港口、航道、水路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辖区道路运输、港航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承担辖区道路客货运输、客货运出租汽车、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港口、航道、水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并依法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辖区航道管理养护及航政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道路运输、港航行业信息化和标准化、节能减排、文明创建等工作,对本行业信息进行统计和发布;
6.承担辖区道路运输、港航行业从业人员业务技术培训、考核等工作;
7.协助完成辖区道路运输、港航行业的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等审核工作;
8.协助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完成抢险、救灾、战略物资等紧急运输任务及重大节假日运输、指令性计划运输的组织实施;
9.协助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完成辖区道路客货运输、道路运输站(场)、港口、航道、水路运输等建设发展规划及本行业地方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编制实施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江北区交通运输管理处只包含一家本级单位决算,因此所属单位决算不再另行公开。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综合管理科(道路运输监控指挥服务中心)、安全法制科(稽查科)、道路运输管理科、港航管理科。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1695.4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交通运输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1695.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5.85万元,占62.28%;上年结转639.63万元,占37.72%。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1695.48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4.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5.1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类)1441.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63.80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52.2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8.59万元,项目支出1094.63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695.4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5.85万元,上年结转639.6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4.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5.1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类)1441.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63.80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95.4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6359.18万元减少4663.70万元,主要是2023年预算无疫情防控转运工作经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较2022年执行数减少2929.55万元;2023年预算包含区级资金和结转的上年市级资金,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023年较2022年执行数减少715.15万元;2023年预算无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023年较2022年执行数减少538万元;2023年预算无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资金、航运企业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其他交通运输支出2023年较2022年执行数减少460.8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4.64万元,占10.31%;卫生健康支出(类)15.13万元,占0.89%;交通运输支出(类)1441.91万元,占85.04%;住房保障支出(类)63.80万元,占3.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137.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3.50万元,下降2.49%,主要原因是2023年编外人员年初人数较上年平均人数下降。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6.1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98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49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1.8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3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1441.9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715.15万元,下降33.15%,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中市级拨款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5.4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80万元,下降4.83%,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0.3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0.01万元,下降2.63%,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提租人员调整。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7.9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27万元,下降4.34%,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0.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2.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公用经费48.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比上年下降10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本单位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比上年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三公”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本单位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本单位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非行政参公单位,故无相关数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没有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3年本单位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项目0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14.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15.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6.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 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