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0175419/2023-57736
组配分类: 公共文化 主题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决定
发布机构: 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3-11-13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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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甬江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要求同意对区级文物保护点“裕德小学”实施修缮工程的请示》及附件收悉,本机关已于2023年11月3日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主席令第76号)第二十一条,《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宁波市文物保护点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等相关规定,我局委托专家对该修缮申请及勘察设计方案进行审查评估,经审核,该工程设计方案的设计原则和指导思想把握基本准确,现状勘察较为详实,工程内容及技术措施总体符合修缮工程性质与相关要求,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实施区级文物保护点裕德小学修缮工程,原则同意你单位上报之勘察设计方案并提出以下意见:

一、屋面整体翻修,拟修复的山尖应参照现存样式、做法,对拟修补、置换的梁枋、雀替、梁垫应用轴交号标明,其中非承重构件部分尽可能采用镶补、加固等措施予以修复,因安全原因必须实施替换的,应尽可能选用同规格老料并保证硬度、含水率等参数符合相关要求;

二、室内石板地面宜现状平整为主要修缮措施;

三、山墙墀头、连楹、梁垫、雀替的大样图需进一步完善;

四、木构件油饰作业前须制作色块样本,经文物部门确认后方可实施,油饰工程的工艺、实施范围需做进一步明确;鉴于本文物建筑的结构特点、空间形制、以及后续利用,建议电气工程设置配电箱,可置于檐下适当处,线路铺设、开关插座安装同时纳入本次工程,补充电气线路设计图,按照《文物建筑电气防火设计导则》相关要求执行;

你单位应根据上述意见修订、完善设计方案,并完成施工图编制;相关设计方案及施工图报我局备案后,工程方可实施。

宁波市江北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文物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