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提高责任意识,保证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党员干部必须按照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履行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敢抓敢管,保证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明确责任,加强管理。中心党支部对本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实行统一领导,全面负责。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团队、科室负责人对本团队、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学习教育,带好队伍,领导到位,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抓好分管片区负责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监督和教育。各团队、科室负责人抓好内部工作人员的廉政工作,经常开展廉政教育,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解决,避免违纪情况发生。每个同志都要认真落实各项廉政规定,保证自己身上不发生问题。各团队、科室负责人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住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薄弱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建章立制,做到未雨绸缪。中心党支部加强监督检查,协助行政领导搞好责任制的考核和追究。

(三)严格纪律,加强责任追究。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要依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各团队、科室负责人要定期向党组报告责任制执行情况,恪尽职守,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实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