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公开制度

为贯彻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促进医院院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增强社会公众监督和中心民主监督力度,提高医疗服务透明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促进中心和谐,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基本原则

以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以公开。

二、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

医院资质信息、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医疗服务规定与流程、工作人员情况介绍、上岗佩戴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服务标牌、医疗服务咨询、投诉电话、举报箱、行业作风建设等情况

(二)向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

医院发展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完成年度计划情况、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医院运营管理情况、人事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设置、岗位评聘、薪酬体系、评优推先、奖罚等情况。

三、医院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一)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形式

设立公示栏、宣传橱窗、电子屏幕公告栏、医院外网、电子触摸查询装置、热线电话、投诉电话、信箱、发放便民服务卡、就医指南等。

(二)向内部职工公开

院内办公OA系统、宣传栏、职代会、中层干部会议、全院职工大会等。

四、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院务公开应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共管,各部门各负其责、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党支部、行政、纪委、工会负责人组成的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落实院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