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950827/2022-58715 | ||
文 号: | 北区价管〔2022〕1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有效
区发改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答复 |
成文日期: | 2022-08-04 | 发布日期: | 2022-08-04 |
区发改局关于核定宁波上海世外学校收费标准的复函
北区价管〔2022〕1号
宁波上海世外学校:
你校《宁波上海世界外国语学校关于学生收费标准的请示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核定你校收费标准如下:
一、初中学费收费标准(基准价)为30000元/生·学期,收费标准允许上浮10%,下浮不限。
二、学校收取学费,必须按学期收取,严禁跨学期预收。
本复函自2022年秋季开学起执行,请在收费前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