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953358/2022-53702 | ||
文 号: | 北甬街委发〔2022〕58号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有效
甬江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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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2-08-01 | 发布日期: | 2022-08-15 |
北甬街委发〔2022〕58号
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各部门:
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断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浙江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文件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贯彻执行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树立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本次中层领导职位选任,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㈠ 党管干部;
㈡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㈢ 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㈣ 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㈤ 民主集中制;
㈥ 依法依规办事。
三、选任职位
本次推出乡科级正职领导职位1个;乡科级副职领导职位3个。
四、中层领导干部的选拔条件和范围
㈠ 对象范围
街道在编在岗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
㈡ 选拔条件
1.基本条件:
⑴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⑵事业心强,工作勤奋,精通业务,实绩比较明显,在群众中有较高认可度;
⑶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具备担任科级领导干部所需的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
⑷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2.资格条件
⑴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⑵选拔正科级领导岗位需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或三级、四级主任科员或事业管理八级岗位、优秀高校毕业生在管理七级(二)岗位上工作满两年以上,或现任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上;选拔副科级领导岗位需担任一级科员职务、事业管理九级岗位、专业技术相应岗位满三年(不含见习期)以上。任职计算时间截止到本实施方案公布之日;
⑶符合交流和任职回避等规定;
⑷身体健康。
五、选任程序和方法
㈠ 分析研判和动议。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综合分析研判情况,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初步方案,就选拔任用职位、条件、范围、程序和人选意向等提出建议,提交街道党工委会议进行酝酿。
㈡ 组织准备。中层选拔任用工作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由党工委书记陶俊同志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王勇、郭文婷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工委委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考察组成员由郭文婷、尉宾娟、陆翠微、冉春梅组成。邀请街道纪工委全程监督。
㈢ 民主推荐
1.谈话调研推荐。谈话调研推荐的范围为街道班子领导和中层正职以上干部,约25人,了解对中层干部选任工作的建议和推荐意向。综合考虑谈话调研推荐情况以及人选条件、岗位要求,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后,差额提出会议推荐的参考人选。
2.会议推荐。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范围为街道全体机关干部、各行政村、社区负责人。会议上说明干部选拔有关要求、介绍参考人选产生情况,组织填写推荐表。根据拟选任岗位的推荐结果,结合岗位需求和干部日常表现,由街道党工委集体讨论研究,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㈣ 考察与民主测评。按考察预告、考察、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了解,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并对干部档案进行审核,对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廉洁自律情况作出书面鉴定,对有信访举报反映的进行核查。考察结束后,形成考察材料,报送街道党工委会议讨论。
㈤ 会议研究讨论。考察对象经街道党工委集体讨论研究,进行集中表决。
㈥ 任前公示。对决定拟任人员在街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收到信访反映按照规定进行核查。
㈦ 任前谈话并办理聘任手续。公示期满没有信访反映或信访反映核查不影响职位聘任的,在按规定程序经审核备案通过后,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谈话,发文公布,办理聘任和工资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