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贯彻情况
近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费伟华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区人大代表,就《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光明参加。区委常委、副区长顾国兴参加座谈。
当天,调研组一行首先来到了西管小区,对正在实施的堤防封闭工程进行了实地查看。随后调研组又对洋市中心泵站工程进行了查看,详细了解了工程建成后在排涝、引水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最后调研组来到官山河附近,对美丽河湖治理情况,以及主要措施和经验做法进行了了解。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区农业农村局、慈城镇等相关负责人对我区前期河道综合治理情况的汇报。调研组认为,近年来,我区对河道水系建设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各级各部门按照《条例》要求,不断加大河道水系管护力度,全区河道防洪能力不断提升,水系生态大幅改善,河道面貌持续好转。与会的市、区人大代表就江北再生水厂建设、河岸整治、汛期安全、中水回用、生态改善、景观绿化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费伟华充分肯定了我区前阶段在河道治理中所取得的成绩。他说,河道治理是一个长期、繁重、艰巨的工作,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水污染的整治力度、对污水处理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治,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保障污水处理厂顺畅运作。要不断完善防涝防洪体系建设,近年来极端天气频发,防洪压力增大,各相关部门要准确把握水情,不断增强预警信息的前瞻性、针对性和精准度,解决防洪体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未雨绸缪,超前防控,加快构建更加完善的防洪排涝体系。要按照《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及河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推进河道管理规范化、经常化,对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理。要充分认识治水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合理性,既要做好打基础利长远工作,也要立足眼前水质改善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取得实效。要提高再生水厂中水利用率,加强美丽河湖建设,提升河道管理与保护,注重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统一,进一步提高水生态环境和城市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