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9833108/2022-51331 | ||
文 号: | 北区公竞办发〔2022〕1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有效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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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03-25 | 发布日期: | 2022-03-25 |
关于印发宁波市江北区公平竞争审查
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区公竞办发〔2022〕1号
区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 (国发〔2016〕34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6〕44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8〕12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全区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现将《2022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第三方评估机构做好工作落实。
联系人:周巍,联系电话:0574-87128205,13685821910(651910)。
2022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指南》(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19年第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估机构及对象
评估机构:宁波大学。宁波大学通过公开询价方式被确定为此次评估的实施机构。
评估对象:宁波市江北区公平竞争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评估方式和内容
评估方式:通过网络等方式外围收集相关文件、资料;直接要求相关单位提供电子和书面文件、资料;现场查阅各类文件档案、台账资料;开展问卷调查等。
评估内容: (一)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包括印发方案、建立机制、督查指导、宣传培训等;(二)增量政策措施审查情况,包括审查范围是否全面,审查流程是否规范、审查结论是否准确等;(三)存量政策措施清理情况,包括清理任务是否完成、清理范围是否全面、清理结果是否准确等; (四)制度实施成效,包括经审查调整政策排施的情况、经清理废止调整政策措施的情况,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在预防和纠正行政性垄断、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作用等;(五)总结分析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炼可复制、可推广、能示范的制度性、机制性经验等; (六)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以及新闻媒体对制度实施情况的相关评价和意见建议等;(七)其他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的内容。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上旬)。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年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工作情况,整理汇总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署、落实、具体开展情况,包括印发方案、工作协调机制和内部审查机制建设、督查指导、宣传培训、存量清理与增量审查、审查文件及审查结果等,形成台账。
各单位请于2022年4月8日之前,向宁波市江北区公平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2018年1月至2022年3月期间本单位起草的所有文件目录清单(详见附件1,不含招标文件),供评估组抽取文件使用。
(二)实施阶段(4月中旬至7月)。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方案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网络调查、实地调研等方式方法,汇总收集相关信息,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全面了解真实情况,深入开展研究分析,形成评估报告。各单位做好配合工作,及时向评估组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
(三)总结阶段(8月至12月)。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第三方评估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并落实整改,坚持存量清理与增量审查并重,在完善机制、优化质量上持续发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服务法治江北(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好评估组的工作,确保此次评估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要认真组织部署,加强沟通协调,突出问题导向,完善工作措施,压实主体责任。
本次评估结果作为2022年度法治政府考核评价内容,并将以适当方式报告区政府或向社会公开披露。各单位要实事求是、正确对待,总结做法经验,客观反映问题难题,对弄虚作假、拒不配合等不良现象,一经发现,将提请上级部门依法处置。
附件:宁波市江北区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文件目录清单
宁波市江北区公平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2年3月25日
宁波市江北区公平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江北区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