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报备未报备,可能违法!
目前,正处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疫情防控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及时主动报备是我们必须履行的疫情防控义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为什么要主动报备?
主动报备,对于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及时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遏制疫情蔓延,保障大家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个人轨迹和身体状况虽然属于个人隐私,但是在疫情防控期间,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隐瞒这些信息,都会影响对病毒传播渠道的跟踪和了解,对他人包括自己亲友的健康,以及社会安全,都可能构成威胁。因此,每个公民都应当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依法如实报告旅居史、不适症状等情况,并严格履行集中隔离、日常监测等法定义务,自觉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
二、该报备却不报备会怎样?
如果隐瞒行程不及时报备,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因未主动报备造成疫情传播,将给自己和身边更多人带来更大麻烦。疫情面前,容不得半点疏忽大意,容不得半点侥幸心理,每个人都应紧绷防疫之弦,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0条规定:疫情期间如果不如实申报,因此造成疫情大面积扩散的,可能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有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三、什么情况需要主动报备?
若您或您的家人有以下情况,请及时、主动、如实地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上报个人轨迹及身体状况。
1.有涉疫地旅居史
近14天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城市、或近期有其他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2.外地返(来)江北人员
来自浙江省《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情况》“3天居家健康观察+11天日常健康监测”地区、“核验2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日常健康监测”地区返(来)江北时,应主动报备。
3.存在与阳性病例活动轨迹交集风险人员
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发现与已公布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阳性病例活动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
4.健康码异常
持续关注自己的健康码和行程卡,一旦发现健康码变为“红码”或“黄码”,也应第一时间主动报告。
5.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对象
如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备。
6.自我健康监测市民
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时,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不自行购药、服药,应立即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
7.重点行业从业人员
入境口岸通道、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冷链食品相关企业、进口商品(国际邮件快件)、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高风险岗位人员,严格落实务工人员实名制登记和出入报备。
8.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报备的其他人员。
四、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等信息该怎么查?
市民可以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自助查询;或向所在村(社区)咨询。如确需跨省出行,建议大家前往目的地前,咨询当地防控办等部门了解相关管控要求并进行报备。
五、哪些内容需要报备?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现住址、所在单位、手机号码;
2.个人行程信息,包括出发地、目的地、中转地、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时间及班次,自驾的提供车牌号;
3.如有境外旅居史的,需提供境外地、入境口岸隔离有关信息;
4.健康码、行程码信息;
5.核酸检测时间及结果;
6.村(社区)及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报备的其他事项。
六、向谁报备?
为降低传播风险,原则上采取电话、微信等无接触方式报备。可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同时向工作单位或入住酒店宾馆报告,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七、查询报备电话
点击阅读《关于江北区各街道(镇)疫情防控报备联系电话的公告》。
江北区疫情防控办
202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