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0798/2022-55544
文  号: 北区政办发〔2022〕48号 组配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有效
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2-12-19 发布日期: 2022-12-20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北区政办发〔2022〕48号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江北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9日

江北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浙美丽办〔2022〕20号)和《宁波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甬政办发〔2022〕57号)要求,优化提升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形成固体废物全生命链条管理模式,高层次推进美丽江北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部署,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核心,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形成精细化、专业化、数字化、系统化、现代化固体废物治理体系,为高质量建设美丽江北、争创共同富裕先行标兵、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创智和美城区提供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江北区达到国家“无废城市”建设标准、获评省级三星级以上“无废城市”。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效果显著,收运体系持续完善,综合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填埋量逐步下降,数字化治理水平快速提升,“无废城市”建设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日趋完善,“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无废城市”建设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降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1.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推动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深化推进重点传统制造业绿色低碳改造,实施淘汰落后产能攻坚行动。深入推进强制性和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绿色示范创建和园区循环化改造,协同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与无废工厂、无废园区等建设,推动清洁能源和非化石能源发展。到2025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100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数达到40家次。浙江前洋经济开发区和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两个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全力打造市级以上绿色园区。(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生态环境江北分局)

2.优化分类收运分拣体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省、市有关文件关于工业固废的规范化管理要求,完善提升全区工业固废分类收运分拣体系,强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建设,扩大收运体系覆盖面。探索建立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运工作评价标准体系,开展收运单位规范化管理与运行考评。(责任单位:生态环境江北分局)

3.拓宽综合利用处置途径。聚焦熔炼炉渣等种类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培育综合利用骨干企业。积极探索废纺织品、废塑料、废橡胶、废木材等可燃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推动宁波众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生产燃料棒等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鼓励有色金属熔炼危险废物和废乳化液等资源化利用,提升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实现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负增长。(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江北分局)

(二)提升农业固体废物利用水平

1.推进农业绿色循环发展。加快推动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持续推广绿色发展模式。积极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加厚地膜和全生物降解膜。建设“肥药两制”改革精准管控系统,建立改革生产主体的“一户一档”数据库,到2025年,化肥农药使用量保持零增长。(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完善收储运体系。健全农民可接受、易操作的秸秆分类收运体系,按省、市要求完成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动物医疗废物统一收运体系,规范动物医疗废物收运。建立废旧农膜“以旧换新”等激励制度。到2025年,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

3.提升资源利用处置水平。结合我区农业绿色发展工作需要,全面建立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制度,优化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管理,规范染疫畜禽及其排泄物等病害畜禽和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江北分局)

(三)加快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

1.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公众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倡导“光盘行动”,宣传“文明餐桌”,推广智慧自主计量点菜模式,促进餐厨垃圾源头减量。开展快递绿色包装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广泛推广订单快递、入厂物流、仓配一体、逆向物流等服务新模式。开展可循环使用快递包装应用试点,提高快递包装回收量。到2025年,企业采购使用符合标准的包装材料比例和快递循环中转袋使用比例分别达到90%和80%。(责任单位: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立健全评估机制,分批升级改造生活垃圾转运站,完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提升分类精准率。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持续加强“四分四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可回收网点与城市回收体系对接,到2025年,创建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高标准示范村4个、市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典范村12个,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76%。(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江北分局)

3.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探索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再生资源收运“三网融合”,重点推动世行贷款二期全品类生活垃圾智能回收箱扩面升级。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废旧物资为重点,加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废旧产品回收体系建设,加强资源循环利用,到2025年,产品类废物回收体系覆盖率达到100%,生活源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保持正增长。(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江北分局、自然资源规划江北分局)

4.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江河湖塑料垃圾清理,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构建城乡一体的多元共治体系。在前期禁限塑工作基础上,到2025年,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实施范围覆盖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的农贸市场及餐饮外卖领域。(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江北分局)

(四)促进建筑垃圾多维综合利用

1.推广绿色建筑技术。全面执行建筑垃圾限额排放标准。严格落实绿色施工标准,推广应用绿色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自然资源规划江北分局)

2.建立健全分类处理制度。完善建筑垃圾收运体系,以建筑垃圾五分类原则为基础,推动建筑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严格落实建筑工程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建筑垃圾道路运输单位处置核准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全面应用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全过程数字化监管。(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3.健全建筑垃圾利用产业链。建立健全再生建材推广应用目录制度,加快构建再生建材利用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业链体系。积极推进建筑垃圾就地就近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全区布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5个。到2025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规划江北分局)

(五)增强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

1.强化落实源头管控措施。健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运服务体系,推动收运平台提质扩面。强化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检测机构实验室和汽修企业等社会源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江北分局)

2.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完善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加强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落实涉疫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平战”快速转换工作要求。到2025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100%,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生态环境江北分局)

(六)推动固体废物监管智能高效

1.提升数字监管服务能力。全面应用“浙固码”,实行“产生赋码、转移扫码、处置销码”。强化“机动车维修协同服务”场景应用,到2025年,新增“浙固码”应用覆盖企业不低于300家。(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生态环境江北分局)

2.加强固体废物监管执法。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电子台账制度,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推动固体废物相关企业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将固体废物作为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固体废物方面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推进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公安江北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生态环境江北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完善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运作机制,健全会商、调度等工作推进机制。严格考核评估,将全域“无废城市”建设重点任务及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二)强化保障支持。加大土地、人才、技术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鼓励示范项目建设。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整合,落实相关工作经费。扩大绿色贷款、绿色债券规模,支持“无废城市”建设。鼓励引导企业和公众参与“无废城市”建设。

(三)加大宣传力度。培育“无废”理念,加强主流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互动,构建全面立体的“无废城市”宣传教育体系。拓宽“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广度和深度,全面开展无废工厂、园区、学校、社区、乡村、医院、景区和工地等各类“无废城市细胞”建设,面向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凝聚民心,汇聚民智,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

附件:江北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清单

关于印发《江北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