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08/2022-62164
体裁分类: 公告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2-10-17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宁波市江北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区工作部署,区审计局对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审计委员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1586”专项行动,以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为引擎,持续关注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公共财政运行中的风险隐患和体制机制性问题,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落实落细新修订《审计法》相关要求,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创智和美城区提供有力保障。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区审计局共组织完成审计项目(含专项审计调查项目)30个,查出问题167项,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 5720.7万元,促进完善制度 24项,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73条。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我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疫情防控,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践行“五个争创”发展路径,着力保障民生供给,全区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方位打造“创智之城·和美江北”。

——服务经济发展提质增效。聚力推动数字化改革,完善政策体系,出台港航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等专项新政,推进高端服务业与高新技术产业融合发展,2021年度累计兑现市区两级财政补助资金9.13亿元(不含慈城镇、园区政策补助);优化支出方式,推动成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为区域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

——社会民生事业持续改善。财政支出持续向民生倾斜,2021年度主要民生支出52.32亿元,增长12.9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5.98%,其中社会保障支出5.98亿元,增长36.18%,教育支出12.64亿元,增长18.86%;高质量完成“民生实事”工程,群众满意度达到98%。

——财政管理改革有序推进。开展智慧财政建设,促进财政资金全过程管理;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支出,开展存量资金清理,统筹资金使用。推进国企实体化转型,制定国企改革方案,加快国企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公司营运能力。

——审计整改力度不断加大。各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严格对照“七张问题清单”整改要求,完善制度,举一反三,防患于未然。区审计局持续跟踪督促,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共59项,有58项得到整改,完善相关制度14项。

一、聚焦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审计

围绕预算法的贯彻实施,开展了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街道财政决算情况审计,促进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绩效。

(一)本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推进财政机制改革,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管理方面

(1)社保基金预算编制不够细化。(2)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未有效衔接。一是部门预算编制不够准确。二是部分项目预算追加资金使用效率不高。3家单位的4个项目预算追加,共计安排资金849万元,截至年末仅支出5.9万元,执行率偏低。

2.预算执行管理方面

(1)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下达。截至2021年末,上级下达转移支付项目中,有40个项目指标未在30日内下达至相关部门,涉及金额9448.38万元。(2)部分非税专户资金未及时核销上缴国库。截至2021年末,非税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待核销资金余额合计339.64万元,未及时核销缴库。

3.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尚不健全。截至2021年末,江北区尚未建立健全涵盖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闭环管理的绩效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2)部分水利工程项目推进缓慢。

4.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方面

(1)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范围不完整。5家事业单位未纳入2020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内容。

(2)未抵销财政与部门之间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利用大数据方法,对纳入国库支付管理的61家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数据分析。审计结果表明,部门预算管理水平稳步提高,预算执行总体较为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个别续建项目支付款项未列入年初预算计划。

2.查扣罚没物品管理制度不健全。

3.部分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不到位。一是3个软件项目实施进度滞后。二是个别项目计费起始期设定不合理。

4.固定资产管理欠规范。一是固定资产账实、账表不符。二是部分资产入账不及时。

二、聚焦重大政策落实审计

(一)江北区储备粮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甬北公司有序推进粮食收储任务,逐步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储备粮储存管理不规范。

(1)异地储备粮的监督检查存在欠缺。(2)仓容设施不符合存储要求。

2.资金协调有待加强。

(二)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

2019-2021年,区残联拨付7家阳光家园建设经费、运作经费、庇护经费共计374.96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对阳光家园补助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不到位。经查,3家阳光家园取得财政补助后,存在大额现金支付情况,支出真实性难以核实。

2.对阳光家园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监管不到位。

(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落实情况

截至2021年末,江北区实施“幼托一体化”幼儿园28个,占幼儿园总数40%,可提供托位数767个;已备案社会幼托机构4家,可提供托位数165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尚未出台。

三、聚焦重大项目和重点资金审计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实施完成政府投资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15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主体内控管理方面

1.内部审批程序和管理不规范。

2.工程项目建设与资金安排缺乏总体规划。

(二)项目合同管理方面

1.项目勘察不规范。区综合执法局实施的庄桥河两侧综合整治工程的勘察方案未经建设单位确认,导致勘察费高于常规,涉及金额37.41万元。

2.工程质量管理不到位。外滩街道实施的日湖家园一期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部分楼栋的入户天棚涂料剥落,工程质量存在缺陷。

3.合同履约保证(保函)管理不到位。江北投资创业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的开元路(北环西路-江北大道)道路维修改造工程的施工合同履约担保期限逾期后未及时调整。

(三)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方面

1.无依据列支工程费用。在李家安置房项目建设过程中,庄桥街道多计塘渣填铺及围墙砌筑工程款62万元,区公建中心为施工单位代付电费9.8万元。

2.超付工程款。区江河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在姚江二通道(慈江)工程-慈江闸站工程建设中,超付政策处理费442.61万元和勘察费38.23万元。

3.中介机构履职不到位。慈城镇实施的慈孝南路(慈水东街-慈江桥)提升工程苗木不符合设计规格要求,中介协审单位仍以原设计标准作为计算依据,计价不实,多计金额2.3万元。

四、聚焦重点民生保障审计

重点对25个区“民生实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合同约定条款执行不到位。如慈城镇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的勘察方案未按合同要求经发包人审核同意。

(二)部分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不够规范。如马径-外漕农村公路加密工程报送的竣工资料不真实、不准确,部分工程验收程序不规范。

(三)部分项目后续验收、资产移交、竣工决算进展缓慢。宁波二院北部院区东侧道路工程,逸嘉新园小区、汇嘉新园小区、双东坊小区、繁景花园等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等项目竣工验收后,未及时做好决算工作。

(四)未促进部分老旧小区改造后建立物业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020年度16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经过改造后,3个小区未建立物业管理,11个小区未设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五、聚焦国有资产管理审计

重点对区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改革推进情况、宁波电商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商城公司)财务收支情况等进行了审计。

(一)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改革推进审计情况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改革推进缓慢。一是车辆出借管理不到位。二是新车购置不合规,未经区国资中心审批且排量超标。

(二)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电商城公司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电商城公司在园区管委会的领导下,积极寻找业务盈利点,重视投资性房产运营,拓宽融资渠道,筹措公司债券发行等工作,为园区建设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内控制度不健全。一是3笔大宗物资采购及销售未履行集体决策;二是未建立投资管理制度。

2.对外投资管理不到位。 1个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份额未按协议到位,电商城公司未及时退出投资

3.资产出租管理不到位。一是未建立统一的出租电子数据管理台账。二是装修免租期政策执行不统一。

六、审计建议

(一)强化绩效管理导向,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坚持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细化各项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实现预算编制与执行的有效衔接。加快各类财政专户清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强化政策落地见效,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落实落细“助企纾困”各项政策措施,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平稳运营,全力保障区域经济健康发展。

(三)强化重点民生保障,抓实项目资金管理。聚焦社会保障、科教文卫、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情况,继续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

(四)强化国企监督执纪,完善国资监管体系。紧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动目标,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到位,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监管,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实体化转型。

(五)强化问题整改落实,提升审计治理效能。进一步完整审计整改责任落实机制,紧密集合“七张问题清单”工作要求,加强审计整改闭环管理,扎实推进跟踪督查,加大对屡审屡犯问题的惩处,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