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31 15:49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部署要求,我局起草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1年9月6日之前将修改意见通过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我局。

邮件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61弄3号楼409室

联系电话:0574-8918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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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司法局

2021年8月31日


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公民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社会大普法格局基本形成,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2021-2025年是我区全方位打造“创智之城、和美江北”品质城区,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标兵的关键时期。为统筹谋划今后一段时期(2021-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结合江北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江北区要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争先创优进位,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推动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区委关于法治江北决策部署,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江北为目标,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我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市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律精神的认同度、法治江北建设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在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发展特色法治文化、建设法治乡村等方面形成江北特色标志性成果。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守法示范户”实现100%覆盖,街道(镇)法治宣传阵地和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均实现100%覆盖。争取新创建1家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占比达到90%,争创全市“八五”普法先进区。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工作导向,尊重人民群众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普法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坚持系统推进。坚持在立法、执法、司法的过程中开展全民普法,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数字化改革驱动,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明确普法重点任务内容

立足新时代,把握法治宣传重点内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主题,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法治精神,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用科学理论指导法治江北建设的生动实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组织学习重要内容,列入区委党校的必修课,推动全区党员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发挥各类宣传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在全社会持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公民意识、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现100%覆盖。全面培育宪法精神,精心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宣传“十进”活动。推动全区中小学校全面落实宪法教育,在学校“开学第一课”、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打造一批高品质宪法宣传教育阵地,街道(镇)宪法宣传教育阵地实现100%覆盖。

(三)广泛宣传民法典。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和主要内容,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民法典,把民法典纳入学校法治教育内容,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以“诚信经营 法典同行”为主题,开展民法典宣传“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继续发挥好民法典普法讲师团作用,培育宣讲名师。各街道(镇)要突出地域特色,实现民法典宣传教育阵地100%全覆盖。创作一批民法典宣传读物,通过以案释法、微视频、法治文艺作品等形式,让民法典走进群众日常生活,形成学习、运用、崇尚民法典的浓厚氛围。

(四)大力宣传与促进江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标兵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宣传,指导企业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防范反垄断法律风险。大力宣传数字经济、公共数据开放与安全、网络安全、电子商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区域数字化改革建设。大力宣传企业经营、证券金融、会计税收等方面法律法规,服务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大力宣传自由贸易、外商投资、跨境电商、航运物流等涉外法律法规,服务江北外贸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宣传农村土地、集体产权、基本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等涉农法律法规,推动乡村振兴。大力宣传生态修复、土壤污染防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宣传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法律法规,服务共同富裕先行标兵建设。

(五)持续宣传与高水平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适应平安江北建设需要,大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围绕金融风险、安全生产、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毒品预防、扫黑除恶、反诈防诈、个人信息保护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聚焦网络社会综合治理,加强与维护网络信息数据安全、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健全网络社会综合防控体系。大力宣传慈善事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以及退役军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文明和谐。

(六)着力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崇尚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深入学习宣传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把党内法规学习教育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提升学习效果。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周二夜学”等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按照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的要求,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村(社区)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媒体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法治教育。

(一)坚持分类施教。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重点抓好“关键少数”,落实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切实做到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落实好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提升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牢牢把握青少年“关键群体”,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分阶段推进法治教学,循序渐进、由浅入深引导青少年学生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意识。持续开展全区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法治手抄报”“模拟法庭”“开学第一课”等学法活动,推广体验式、案例式法治教学。落实“双法治副校长”制度,结合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青少年普法宣传,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格局。创建一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和关怀帮助,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校园贷、套路贷等方面法治教育。

把法治教育纳入社会教育体系,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网格员法治教育,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各类经济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引导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加强残疾人、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法治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外籍人士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引导其“知中国法、守中国法”。

(二)注重实践养成。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文明城市创建、平安江北建设、法治示范创建和法治乡村建设等相关活动,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各项社会规范。加大《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宣传,从礼让斑马线、制止餐饮浪费、养成垃圾分类习惯等日常行为抓起,促进社会公众树立规则意识、责任意识,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学法守法用法良好习惯。

(三)加强文化熏陶。坚持德法并举,加强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涵养崇法向善的社会风尚。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敬业奉献的模范人物,持续推广法治人物先进典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坚持文化浸润,加强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特色文化有机结合,发挥好法治文化的熏陶和教育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一)统筹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和影响力。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以共建共享推动法治文化阵地规模化、集约化。充分利用公园、广场、社会公共场所等文化资源,结合党员服务中心、村(社区)法律服务站、公共文化机构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发挥部门优势,打造集专门知识和法律知识为一体的“双普”教育基地。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法等法治宣传主题,重点打造姚江沿岸特色法治文化阵地景观带,形成姚江沿岸法治文化风景线。

(二)加大法治文化传播力度。围绕群众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需求,推动法治文艺创作本地化、精品化、特色化。鼓励社会化组织加入法治文艺创作人才团队,培育一批法治文化品牌工作室及法治文艺普法志愿者队伍。以小品、快板等为载体创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精品。围绕人民群众不同法治需求,结合“三下乡”“法治文艺进农村文化礼堂”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进村入社,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基层覆盖面。适应当下碎片化阅读方式,以动漫、微视频等为载体,创作一批“掌上”法治文艺节目,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的获得感。

(三)传承优秀传统法治文化。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深入挖掘商帮文化、海丝文化、慈孝文化、红色文化中的法治内涵,创新性发展优秀传统法治文化,推动具有江北特征的传统文化守正创新。立足重点村(社)、特色村(社)、旅游村(社)做好法治文化的挖掘和宣传,打造本地特色法治文旅精品路线,推动地域文化、传统文化、民俗文化与法治文化相融合,因地制宜打造法治文化新品牌。按照“一地一品”法治文化建设要求,至少打造2条法治文旅精品路线。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推进普法教育主体多元化、资源集约化,引导、激励各类组织、群体投入到普法实践中。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贯彻落实《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街道(镇)领导干部法治乡村建设履职清单制度。实现合法性审查制度在街道(镇)层面全覆盖,并向村(社区)延伸。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村民说事”“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效能,发挥其在党建统领“四治”融合的城乡治理体系中的引领作用。坚持强基导向,加强司法所建设,实施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守法示范户”培育工程,壮大农村法律顾问队伍,使之成为法治乡村建设的主力军。加强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积极引导基层干部、群众依法参与社会治理,实现省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五年倍增计划。

(二)推动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章、章程,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推动“法律进学校”工作,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内容、时间、课程的三落实。推动“法律进企业”,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企业合规经营,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推动“法律进网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推动依法依规经营。加大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诈捐行为,提高依法管网水平。

(三)深化专项依法治理。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生物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围绕社会发展面临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依法开展专项治理,提高区域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创新普法形式,提高普法实效

加强普法工作制度建设,探索载体,优化普法工作模式,适应新要求,把创新作为引领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一动力,实现精准普法。

(一)建立全过程普法机制。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法治宣传;在立案、起诉、审判、执行各司法环节及司法调解活动中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在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解、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以及行政复议、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过程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以案释法制度。

持续开展江北区“十佳法治案例”“优秀法治案例”征集评选活动,使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二)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实施意见》(甬党法普〔2019〕4号)文件精神,推进普法主体多元化、普法资源集约化、普法方式常态化、普法机制科学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做好社会大普法“六优”项目培育行动计划,扶持具有区域品牌特色社会普法工作室,不断壮大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推动普法项目社会化运作。

(三)创新智慧普法模式。积极推动普法领域的数字化转型,逐步实现普法理念、内容、形式、载体的迭代升级。构建互联网普法工作大格局,形成整体协同、密切合作、各有侧重、特色鲜明的网络传播矩阵,精心打造网络普法品牌。组织创作短视频、微电影、法治动漫、公益广告等多形式普法文艺作品,促进普法宣传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完善普法融媒体平台,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平安江北、法治江北(法治政府)等考核评价内容。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街道(镇)要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区普法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制度建设。各街道(镇)、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落实和年度履职报告制度。落实媒体公益责任,强化法治新闻、重大法治事件的宣传报道,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应承担公益普法责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数量不低于刊播公益广告总量的20%。

(三)落实保障措施。把“领导干部法治培训班”列入组织部门主体班次培训计划,将法治建设纳入街道(镇)、村(社区)干部培训内容,分层分级组织基层普法与依法治理骨干培训。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教育工作者、法律事务工作者、法学理论研究人员等组成的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库,为社会普法提供智力支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普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四)强化检查评估。2021年前三季度做好宣传发动,启动实施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各街道(镇)各部门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或实施方案。2023年开展中期督查和表彰。2025年下半年对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和表彰。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对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督导,按照《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制不到位,发出整改建议书。各级人大要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

征集结果公示


  《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已于2021年8月31日至9月6日公开在网上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反馈,特此说明。


宁波市江北区司法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