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205000D/2021-48446 | ||
体裁分类: | 公告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审核程序: |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区征地拆迁管理服务中心、区旧城改造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1-08-18 |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规划康桥南路东侧地块改造项目(国有土地部分)房屋征收决定(北区政房征决〔2021〕第03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为:东至李家西路,西至规划康桥南路、无名路,南至冯徐路、李冯路,北至宁慈东路、水塘(不含)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具体门牌为:康桥南路538号(宁波市江北鸿宇机械有限公司)、车站路宁慈公路南侧(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宁慈东路689号(宁波奇艺国创意广场经营有限公司、宁波新思达机械钢管制造有限公司)、李家西路西侧(宁波西电高压电器有限公司)、李冯路168号(潘志伟)、李冯路158号(宁波市江北名正电机有限公司)、李冯路148号(宁波市庄桥钣焊五金厂)、冯家村李冯路工业园区(张樵忠)、李冯路128号(宁波市水表仪器厂)、李冯路118号(宁波市百事得工贸有限公司)、工业园区李家西路A座(范定才)、冯徐路78号(虞永祥)、冯徐路68号(宁波市江北港华食品饼业公司)、冯徐路58号(邵惠君)、李冯路南侧(盛亚西)、李家村工业园区内(宁波市江北甬江预制构件厂)、冯徐路28号(王士忠)、李家村(工业园区)(宁波市江北华尔日用品有限公司)、李冯路8号(宁波市慈城印刷厂)、宁慈公路755号(宁波市糖业烟酒有限公司)、宁波机床厂内(宁波市房地产管理局)。如有出入,以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征收范围为准。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5.3万平方米,被征收非住宅50户。
上述范围内的被征收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房屋征收部门为江北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江北区庄桥街道征地拆迁办公室。
三、本项目签约期限为60日,搬迁期限为签约期限届满之日起90日,具体起止时间由房屋征收部门另行公告。
四、本公告期限为10日,规划康桥南路东侧地块改造项目(国有土地部分)房屋征收决定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生效。
五、规划康桥南路东侧地块改造项目(国有土地部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可见征收项目现场公告,也可见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bjb.gov.cn/。
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征收决定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征收决定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8日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规划康桥南路东侧地块改造项目(国有土地部分)的房屋征收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