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6060505/2021-48777 | ||
文 号: | 北文街办〔2021〕8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有效
文教街道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06-10 | 发布日期: | 2021-06-17 |
北文街办〔202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印发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关于落实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街道利用财政资金进行货物和政府服务采购,应根据交易项目的具体金额和不同性质,选择恰当方式方法。货物和政府服务采购实行“事前申报、班子决策、领导审批、专人采购”制度。一般货物或政府服务采购由党政办负责统一实施,专用货物、专项活动货物和服务采购由申请部门负责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工程相关采购按照《文教街道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执行。具体使用范围如下:
(一)纳入集中采购目录或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400万元以上,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30万以上)的,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详见附件5《关于落实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政府采购金额30万元以下且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协议采购、定点采购外项目。
(三)其他需要纳入管理的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确定
(一)集中采购和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采购单位应配合做好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提出采购执行计划报街道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备案,组织采购活动,签订、录入采购合同,办理资金支付等。单项或年度累计预算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下的协议采购产品,除特殊情况外均应通过网上竞价系统采购。
(二)单项合同预算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的(非协议采购、定点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一般情况下以公开招投标为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经街道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可以采用邀请招标、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招标方式。
(三)单项合同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非协议采购、定点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一般通过三方询价确定采购单位,2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的(非协议采购、定点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需通过街道班子会议审议通过,确定采购单位后实施。
(四)区平台不接受的其他交易项目和具有唯一性的服务性政府采购项目,及遇到重大灾害或者临时上级检查、各类创建等特殊紧急情况,由街道班子集体讨论后决定。区财政局另有文件规定可参照区财政局文件执行。
三、采购基本程序及方法
街道2万元(含)以上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执行合法性审查相关规定,由班子会议通过后实施。
(一)3000元(含)以上政府采购项目,均需按照街道相关规定填写《文教街道资金使用事前审批单》(附件2),即相当于项目立项,如有合同填写《合同签订审批联系单》(附件4)。
(二)项目由责任科室(以下简称责任单位)提出申请,3000元以下项目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直接委托实施;3000元(含)以上 2万元以下项目,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填写《文教街道资金使用事前审批单》,经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后,经三方询价后,予以确定实施。
(三)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责任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文教街道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表》(附件3),经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附相关询价资料,经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实施。
(四)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经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项目报班子会议审议同意,确定采购方式,如需进行招投标的,委托选定的招投标代理公司代理招标,与委托代理招标公司确定招标方案,并填写《文教街道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表》(附件3)。询价等采购方式,需提交三方询价资料,报班子会议审议确定实施单位后,填写《文教街道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表》(附件3)等相关表格。
(五)开标、评标、定标按照国家招投标管理法执行。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应于公示期满后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不得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条款。
(六)对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长期服务类项目,采购单位通过公开竞争的采购方式确定项目供应商时,可采用一次采购、按年续约的方式,采购单位与供应商之间的合同应当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前,应根据合同金额大小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再签订下一年的合同。
四、管理制度
(一)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询价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合同管理制度
1.要严格遵守合同法。合同的拟定要标准规范、条款准确、内容全面;要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中标价格等相一致。
2.合同签订后要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相关资料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报街道党政办备案。
(三)资金管理制度
1.项目资金的支付要根据合同、进度、质量等情况编排资金拨付计划。
2.应该招标而没有进行招标的项目,财务人员不得支付项目款;要严格执行合同中的付款方式。
(四)档案管理制度
1.项目档案要统一管理,档案资料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终结的档案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办理移交手续。
2.档案资料要完整准确,保持有机联系,而且要存放有序、查阅方便
(五)专项审计制度
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专项审计。
附件:
1.文教街道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2.文教街道资金使用事前审批单
3.文教街道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表
4. 合同签订审批联系单
5.关于落实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
北文街办〔2021〕8号文教街道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附件.docx
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