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951467/2021-46839 | ||
文 号: | 甬北普办〔2021〕5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有效
区司法局
|
主题分类: | 司法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05-18 | 发布日期: | 2021-05-19 |
甬北普办〔2021〕5号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1年度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江北区2021年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项目表(见PDF文件)
宁波市江北区普法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2021年度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一、共性工作
1.配合做好法治江北建设十五周年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加强党内法规知识学习宣传。
3.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十二进法治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4.深入开展“美好生活 法典护航”普法宣传活动,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推动民法典有效实施。
5.坚持把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涉及民生重大事项作为普法重点,围绕我区“十四五”规划的贯彻实施和数字化改革、常态化疫情防控、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乡村全面振兴、生态环境保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
6.组织党委(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学法和年度述法工作;认真组织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7.推进社会大普法格局,在履行好本系统、本单位普法责任的同时,结合部门职能和行业特点,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做好“双普”教育基地培育工作。
8.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系统谋划“八五”普法规划。
二、个性工作
(一)区委办公室
1.牵头抓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
2.健全完善区委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统筹推动党内法规贯彻实施。
3.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4.统筹推进党内法规业务培训,提高党内法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5.持续抓好国家安全和保密法以及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
(二)区政府办公室
1.继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贯,引导人民群众准确了解条例相关规定、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2.持续抓好国家安全和保密法宣传教育,重点抓好《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贯彻落实。
3.充分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作用,重要涉法问题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
(三)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
1.电信网络诈骗类案监督,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公安江北分局关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2.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实施情况和“八五”普法规划说明的报告,并作出《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四)区政协社会法制和港澳台侨委
1.在政协履职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积极发挥政协委员专长作用,解决群众身边的法律难题。
2.邀请区政协委员参加区法院和区检察院公开日等活动,为法治江北提出意见建议。
3.做好政协全会期间联组讨论“两院”工作报告的服务保障,就法治问题组织协商议政。
4.通过“江北区政协”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加大政协履职助推法治江北的宣传力度。
(五)区委组织部
1.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教育重要内容、列入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必修课程,在主体班次中设置“增强法治意识、推进依法行政”教学单元,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等列入教学计划。
2.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新提任区管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专题研修班,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六)区委宣传部
1.学好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面向全体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
2.将法治建设列入党的创新理论走心工程和建党100周年群众性宣传教育系列活动重要内容,开展法治宣讲,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深入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3.加强公益普法宣传,指导区级新闻媒体继续做好法治宣传,丰富普法栏目内容。统筹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提高法治文化传播能力,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氛围。
4.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贯彻落实《江北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意见》《江北区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意见》,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数字化改革,推动法治志愿者队伍建设。
5.把普法内容纳入“三下乡”活动内容,推动普法进基层。
(七)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
1.在全区统一战线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工作。
2.面向广大市民特别是侨胞和归侨侨眷,开展侨法宣传主题活动,加大对全区侨务干部涉侨政策法规的培训力度。
3.开展“送法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重点宣讲《宪法》、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增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依法维权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保障各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5.进一步提高省级宗教普法示范点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品质。
(八)区委政法委
1.推动全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平安江北”考核内容。
2.督促指导政法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配合做好重大法治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
3.依托区法学会开展法学研究、法治宣讲等活动,组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学沙龙”等活动。
4.组织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增强辖区群众反邪教意识和自觉抵制邪教侵蚀的能力。
5.督促指导“平安校园”建设,提升法治副校长工作成效。
6.建好办好平江北政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依托新媒体平台积极开展法治宣传。
(九)区发改局
1.做好发改部门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落实普法责任制。
2.加强投资管理、能源管理、价格管理、粮食安全、信用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
(十)区经信局
1.组织开展《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专题宣传,加强贯彻落实工作,持续扩大条例的知晓度。
2.加强涉企政策宣传,利用各类媒体、门户网站、公众号、微信等工具宣传政策法规,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管理、服务全过程。
(十一)区教育局
1.深化宪法教育进校园、进课堂。积极参加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组织全区中小学校开展宪法晨读、宪法演讲、宪法知识竞赛、宪法小卫士等系列活动。
2.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推进全区学校法治教育课程建设,做好学科教育渗透法治教育内容工作。开展义务教育段学校法治教育师资、教材及课时等落实情况工作督导,把法治课程教师法治素养提升纳入教师年度培训内容。
3.扎实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民法典“八个一”系列宣传活动。
4.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推广校园法治晨会、法治实践社团等做法,开展互联网+法治教育实践,营造校园法治文化氛围。积极拓展法治教育第二课堂,校外法治教育活动覆盖全体学生。推动全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治教室建设。组织中小学生分期分批走进法治教育基地、公检法司机关、律师事务所等,开展体验式法治教育实践活动。
5.完善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工作机制,壮大“区教育法治讲师团”队伍,全年讲师团进校园授课不少于50场次。加强学校普法宣传骨干队伍建设,成立普法志愿者队伍。
(十二)公安江北分局
1.推进社会大普法格局,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依托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积极培育“双普”教育基地。
2.立足公安工作职责,开展“110宣传日”“5.15”经侦宣传日、禁毒、打防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最多跑一次”改革、“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执法规范化建设等主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3.结合《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地方性立法贯彻实施,开展普法宣传。
(十三)区民政局
1.开展“法润民政 服务民生”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民法典》颁布一周年,组织开展《民法典》播放视频、张贴宣传海报等系列宣传活动。
2.开展民政法治宣传进机关(单位)、进社会组织、进社区、进乡村、进公共场所、进服务机构等“六进”活动。
3.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在民政执法办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过程中,加强对当事人说理释法活动。
(十四)区司法局
1.部署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工作,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新修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宣贯。部署落实宪法宣传周学习宣传活动。
2.督促落实普法责任制,发布区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开展普法责任制年度履职报告评议。
3.推进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培育一批优秀的公益性普法社会组织、普法工作室,创建“双普”教育基地。
4.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组织开展《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宣贯活动。完成国家级、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的目标任务。
5.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民法典主题宣传阵地、特色法治文化场馆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展演,加强新媒体普法产品研作,推进智慧普法。
6.会同组织部门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
7.完善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加强执法司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以案释法工作。完善以案释法发布平台,深入开展案例征集、选编、发布工作。
8.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9.编制江北区“八五”普法规划。
(十五)区财政局
1.面向服务管理对象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务会计法律制度宣传活动。
2.向预算单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3.面向财政干部开展“国家宪法日”“周二夜学”典型案例评析等普法活动。
(十六)区人力社保局
1.大力宣传普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在用人单位经营管理人员、专技人员、技术工人、参保人员集中培训中加强普法。
2.强化人社法治文化建设,结合“甬上乐业”“社保惠民”“我才甬现”等重要活动,开展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健全江北人社公众号等法治教育基地等阵地建设。
3.提高法治队伍素质,深入开展系统内执法队伍持证上岗,监察员、仲裁员及窗口经办队伍的集训研讨交流活动。
(十七)区住建局
1.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开展房屋安全、物业管理、房屋装修、公积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和以案释法活动。
2.推进住建领域职工学法用法守法活动,加强法治培训和集体学法,强化住建领域依法行政。
3.深入开展“法治护航强国路”法治宣传主题活动,推进全区危运领域安全主题普法宣传,打造全覆盖的普法文化新品牌。
4.强化普法与执法的融合力度,推动说理式执法,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各环节。推动“以案释法”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定期发布典型案例。
5.广泛开展交通特色法治文化活动,组织专题普法教育培训,开展“路政宣传月”“法治宣传进工地”,深入开展“法治微创作”征集活动。
6.推进交通公共场所法治宣传,在车站、码头、场站等交通场所开展“法治宣传全屏计划”公益普法活动,利用电视、LED显示屏开展法治宣传。
(十八)区农业农村局
1.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等节点,深入组织开展涉水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活动。
2.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以上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对新进的公务员和监督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组织参加专业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开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宣传。
3.积极利用农村法治宣传阵地,推动农业农村普法进农村文化礼堂、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龙头企业。
4.加强专业法普及教育,持续在“三联三送三落实”活动中开展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公共法律服务。
5.促进法治乡村建设,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
(十九)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1.结合建党100周年、建城1200周年,开展“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主题宣传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普法工作。
2.配合做好《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审议和《宁波市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推动前期宣传。
3.通过“5•.19中国旅游日”、“6•11文化遗产日”、“12•8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社会性普法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行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
4.加强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发挥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旅游景区等公共文化设施的普法宣传作用,积极培育“双普教育基地”。
(二十)区卫生健康局
1.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教育。
2.继续做好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普法工作,开展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在岗培训,提升依法执法能力。
3.继续开展区级医疗单位普法宣传阵地建设,设立普法宣传栏(窗、角、室),利用电子显示屏等做好普法宣传教育。
(二十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充分发挥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堡垒”作用,加强针对退役军人群体的普法教育,引导退役军人自觉遵纪守法。
2.结合清明节、建军节、烈士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相关配套政策。
(二十二)区应急管理局
1.推进社会大普法格局,积极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和群众防灾救灾及抗灾自救能力。组织开展第20个“安全生产月”。
2.认真做好产业工人安全培训深化工程,建成22家“应急(安全)+普法”宣传教育体验馆,开展产业工人安全培训和实践50万人次。
(二十三)区市场监管局
1.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商标法》等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
2.充分利用双普法治阵地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普法教育活动。
3.建立典型案例指导制度,发布、解析消费维权、知识产权、广告等违法典型案例,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宣传指导作用。
4.做好《宁波市电梯安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实施,促进条例有效实施。
(二十四)区统计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日等时间节点,深化统计普法“六进”活动。
2.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对调查对象加强警示教育,深化“送法上门”活动。
3.推动本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统计法规学习,做好统计法律法规课程进党校筹划安排及授课工作。
(二十五)区医疗保障局
1、深入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医保法规的学习宣讲。
(二十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加强《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宣传培训、教育引导,结合“最干净城市”专项行动,开展《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普法宣传活动。
2.加强《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等园林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年度城市绿地认养认管活动、“成长路上法相伴 亲子共植绿常在”等普法学习及绿化宣传活动。
3.围绕“三服务”工作,强化《宁波市燃气管理条例》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宣传。
4.加强基层执法队员普法教育,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将普法教育和执法实践相结合,落实说理普法式执法。
(二十七)区法院
1.通过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和典型案例的发布,加强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普法宣传。
2.通过发布相关规定、典型案例等方式,对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普法宣传。
3.通过发布创新机制、典型案例及数据报告等方式,就深化移动微法院和“云法庭”等数字化改革项目的推广应用和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开展普法宣传。
4.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以案释法,推动民法典有效实施,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十八)区检察院
1.开展企业刑事合规法治宣讲活动,切实提高企业刑事风险防范意识,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2.开展为民办实事“检察蓝+志愿红”三进入(送法进社区、法治进校园、服务进企业)实践活动,结合“三四”主题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开展系列普法活动。
3.推进社会大普法格局,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依托通过官网、纸媒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广泛的普法宣传。
(二十九)区总工会
1.组织引导广大职工学法守法用法,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和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对象,深入开展与职工群众劳动权益和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2.继续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百场公益法律宣讲活动,组织工会律师志愿者开展百家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法律体检活动。
3.在区总工会官微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并结合相关主题活动进行不定期更新。
4.发挥职工服务中心和工会劳动关系调处工作室等平台作用,提供各类普法资源和法律服务。
(三十)团区委
1.运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充分发挥区反诈志愿者队、区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团、青少年事务社工等专业队伍作用,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普法工作。
3.积极开展课内外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亲青帮巡回法治讲座”“普法公益直播”等活动。
4.推进We志愿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司法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院校师生、新闻工作者等加入普法志愿者行列。
(三十一)区妇联
1.结合“三八妇女节”“5•15国际家庭日”“11•25反家庭暴力日”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
2.组织金石榴女律师维权站开展菜单式普法宣传服务,依托开设“女律师在线”专栏、12338妇女维权热线提供法律咨询,全面发挥女律师、女法官、社工、维权志愿者等作用,着力打造线上线下巾帼普法宣传新格局。
(三十二)区税务局
1.结合税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通过丰富多彩的税收普法活动,推进税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2.充分利用“青少年税法学堂”、税务干部进学校等途径,开展“税官讲税法”税收普法系列活动。
(三十三)自然资源和规划江北分局
1.结合“三服务”,开展自然资源规划领域重要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
2.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利用宣传阵地、主题宣传日实践活动提高青少年对自然资源规划法律知识的了解。
3.深入开展普法阵地建设和“双普”教育基地培育,加强“一馆一道一长廊”“一地一品一特色”法治资规品牌建设。编印《以案释法》读本,建立风险提示制度,推动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运行。
(三十四)生态环境江北分局
1.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条例》等涉及环境标准、环境规划、环境准入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2.加强生态保护、核安全、建设项目管理、环境应急等涉及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
3.加强《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等地方性法规的宣传。
(三十五)江北交警大队
1.深入实施交通安全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大力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安全意识,发动全民共治,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的舆论氛围。
2.积极依托传统、新兴媒体,围绕节日出行安全、禁酒驾交通安全宣传、学生交通安全宣传、“122”交通安全宣传日等活动,通过宣传展板、海报、视频播放、现场授课、广场活动等方式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进一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
关于印发《2021年度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