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助力浙东运河生态保护

发布时间:2020-04-13 08:50浏览次数:

为促进浙东运河文化遗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全面治理,近日,江北区检察院与杭州市萧山区,绍兴市柯桥区、越城区、上虞区及余姚市检察机关出台《关于建立萧柯越虞余江检察机关保护浙东运河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形成杭绍甬毗邻地区公益诉讼强大合力,为运河流域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浙东运河是我国大运河项目的一部分,流域广阔,西起杭州市,跨曹娥江,经过绍兴市,东至宁波市甬江入海口,全长239公里,与各地的风土人情、经济文化发展息息相关。《意见》指出,依托六地检察机关,结合各地“河长制”相关责任,通过实地查看、定期巡查等方式,重点对浙东运河周边的文化遗产破坏、污染物排放、固废倾倒、渔业养殖、水上运输、堤岸防护等情况开展联合巡察监督,发现情况及时取证、有效处置。

同时,为将协作配合机制落到实处,加强日常工作的交流与信息共享,《意见》从案件线索移送、重大案件会商、信息资源共享、重大案件协作、专项活动协同行动、舆情联防联控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此外,《意见》要求定期开展联合培训和联席会议,分享办案经验、合作课题研究,共同提高六地检察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促进区域间司法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做好浙东运河文化遗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我们检察机关责无旁贷。建立健全六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长效协作机制,促进优势互补、互学互鉴,能够凝聚公益保护合力,更好地守护浙东运河的碧水蓝天净土。”江北区检察院检察长吕海庆表示。

信息来源: 江北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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