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农家乐、民宿等休闲农业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
各涉农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
根据《宁波市江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北区防〔2020〕7号)、《江北区加快复工复产行动方案》(北区委办〔2020〕9号)等文件精神,为科学有序做好农家乐、民宿等休闲农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农家乐、民宿等休闲农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复工范围
农家乐、民宿等休闲农业复工范围为位于农村,以农家为基本单位,农家乐主人参与接待,利用自家庭院、菜园、花圃、果园、农田等农业景观和当地的乡土文化、民俗风情等资源条件,为游客提供“吃农家饭、住农家屋、看农家景、干农家活、购农家物、享农家乐”等餐饮、住宿、观光、休闲、娱乐、劳动、科普教育多项服务的经营主体,以及各类依托农业产业开展采摘、垂钓、观光、科普等休闲服务的休闲农业庄园(农场、园区)、渔家乐等主体。棋牌室、游泳池、卡拉OK厅等人员集聚性场所或活动严格按照负面清单规定禁止复工。
二、科学有序复工
对疫情防控措施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防护物资储备充足、隔离区设置规范、防疫方案完备、服务接待能力强、员工主要为本地的农家乐、民宿等休闲农业主体科学有序安排复工。复工农家乐、民宿等休闲农业主体要合理安排经营,逐步提升服务接待能力,坚决防止疫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规范复工流程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复工复产并调整企业复工流程的通知》(甬防〔2020〕16号)文件精神,农家乐、民宿等休闲农业复工实行“备案制+负面清单+承诺制”。各经营主体在落实防控举措、向街道(镇)报备后复工,并提交申请书(含防疫方案和员工汇总表)和承诺书。街道(镇)同意主体复工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产业科备案,并按照双随机原则进行抽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必须进行整改达到合格要求。
四、强化责任落实
严格落实“323”工作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控责任和行业部门管理责任“三个责任”,落实企业人员管控、复工企业“两张清单”以及员工接送、隔离、防控“三项措施”。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属地街道(镇)做好日常防疫管控工作。要求各农家乐、民宿等休闲农业主体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江北区农家乐、民宿等休闲农业有序开放工作指南》、主体制订的防疫方案等做好复工防疫工作。
五、加强指导服务
各街道(镇)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行业管理职责,结合“三服务”工作,坚持风险受控、有序推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指导服务复工工作,及时了解生产及复工存在的问题建议,并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区农业农村局将加强对复工农家乐、民宿等休闲农业主体的抽查核查,督促及时对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附件:江北区农家乐、民宿等休闲农业开放工作指南
宁波市江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附件
江北区农家乐、民宿等休闲农业开放工作指南
一、内部管理
(一)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开放的资金和消毒水、75%酒精、手套、厨师专用防护面罩、口罩等防控用品等物资保障,确保满足防控和开放工作的需要。
(二)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切实做好日常防控,设立临时隔离点。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启动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三)制定每日消毒和督查人员安排,责任明确到人,负责农家乐、民宿等休闲农业各区域的消毒和检查落实工作,并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四)组织员工通过微信、钉钉等途径学习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开放前完成员工疫情防控的全员培训,达到应知应会并具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外地返工的员工按规定执行返甬报告以及黄码、红码者隔离观察等相关制度。
(六)利用健康码等数字化手段,建立员工(包括业主本人,下同)的身体健康档案,做到“一日一进一测一登记”,员工上岗前须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台账。
(七)员工如有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不适症状者立即实行居家观察,并向所在街道(镇)及单位报告有关情况。
(八)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做好心理调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倡导员工适度锻炼,推行健康生活方式。开展文明服务,注意咳嗽和喷嚏礼仪。
(九)严格落实员工日常管理“四个不”,即不集中会议、不扎堆聊天、不相互串岗、不集中就餐,减少人员聚集的活动。员工用餐采用分时段就餐或分餐制。
二、公共卫生
(十)加强农家乐、民宿等休闲农业开放前的准备工作,重点对公共场所、客房、卫生间、厨房等区域开展体检式检查,确保安全开放、安全接待。
(十一)加强农家乐、民宿等休闲农业各区域通风换气,中央空调和通风管道暂停使用,办公距离保持
(十二)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农家乐、民宿等休闲农业大堂或大厅禁止聚众,客房、餐厅、茶室等营业时间自然通风,并保持机械排风设施运行正常;关闭没有新风设施或自然通风条件的包厢、影音室、棋牌室、阅读室等。
(十三)农家乐、民宿等休闲农业垃圾桶实行“一日两清理两消毒”制度,保持区内环境整洁。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重点做好抹布、拖把等洁具消毒工作。
(十四)公共卫生间通风良好,卫生设施完善,须配备洗手液、一次性擦手纸,并确保供水正常。便池、洗手台、坐便器冲水按钮等清洁后用消毒水消毒,地漏每天用消毒水冲洗。
三、经营管理
(十五)农家乐、民宿等休闲农业实行可控有序开放,严格落实属地防控措施。入口、前台等醒目位置应设立告示牌,提醒宾客遵守相关防控的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并公布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电话。
(十六)到店消费者均需实行健康码确认制度,认证为绿码方可入住、就餐等,并利用红外线测温仪或其他温度计对宾客测量体温并登记造册。
(十七)接待前台应备有75%的酒精棉球或其他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游客使用,公用设施做到每日消毒,必要时做到一客一消毒。农家乐、民宿等休闲农业内不得大量存放酒精,并严格按照技术规定做好管理使用的安全防范。
(十八)客房落实“一日一消毒”制度,科学控制入住人员数量,确保防控能力与接待能力相匹配。入住房客应严格实名登记制度。
(十九)业主应尽量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各种手段全面掌握基本信息,以便高效追踪管控。
(二十)农家乐、民宿等休闲农业禁止聚餐,餐厅实行分餐或打包外供模式。加大餐厅(茶室)内餐桌间距,保证人与人间距
(二十一)餐厅禁止提供以野生动物为原料的菜品,生冷食品确保卫生。餐厅(茶室)菜单、小毛巾等须经过有效的消毒处理。
(二十二)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客房、餐饮、厨师等一线服务人员、每次上岗前必须洗手和消毒。厨师全部佩戴专用防护面罩上岗。
(二十三)客房服务、厨师等一线服务员制服须每日清洗更换,提高清洗频率。
(二十四)近距离服务宾客的一线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和摘脱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并落实有效防护措施。
(二十五)落实餐具、熟菜案板等重点用品,实行严格有效的消毒措施。对食物调料和厨具有适当的贮存和掩盖措施。
(二十六)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操作,冰箱食品必须生熟分开。
(二十七)肉类原料必须检疫合格,并落实检查措施。
(二十八)冷菜间有过滤水,过滤器芯须注明更换日期和下次更换日期;配备紫外线消毒设备,制定有效的消毒时间规定。
(二十九)对厨房下水道和隔油池每天进行清理和消毒。餐饮垃圾坚持日产日清,强化腐烂垃圾的防疫处理。
(三十)外来人员(含供应商)实行非接触性配送,并建立供应单位送货人员的健康登记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三十一)街道(镇)应做好辖区内农家乐、民宿等休闲农业有序开放的备案管理,协助解决经营主体复工开放的困难,督促其贯彻执行本指南相关要求,指南执行情况可与本年度农家乐、民宿等休闲农业相关优惠政策挂钩。
(三十二)加强群防群控,强化农家乐、民宿等休闲农业经营主体与属地的防疫、公安、文旅等部门联动,对不配合体温检测、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宾客不文明行为要予以制止和劝导,对明显违反防控规范的宾客或有关行为,第一时间报告当地防控有关部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