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9458570/2020-45043 | ||
文件字号: | 北区农〔2020〕50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服务对象: | 无特定对象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15 |
关于印发江北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慈城镇农村发展局、各涉农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打赢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部署,扎实做好我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土壤污染防治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13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推进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20〕6号)和《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北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北政发〔2020〕5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有针对性的制定了《江北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方案(2020-2022年)(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 江北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方案(2020-2022年)(试行);
2. 江北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监测试点方案(2020-2022年)。
江北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