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951459/2020-45194 | ||
文 号: | 甬公北衔〔2020〕17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有效
公安江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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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0-11-17 | 发布日期: | 2020-11-17 |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关于晋升和授予李大威等同志人民警察警司警衔的通知
甬公北衔〔2020〕17号
分局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公安厅(浙公衔令字〔2020〕5号)命令,批准:
以下1名同志授予一级警司警衔:
李大威
以下1名同志授予二级警司警衔:
何静
以下2名同志晋职晋升二级警司警衔:
舒起孟 刘威
以上同志新警衔时间,自符合晋升或评授该警衔条件之日起算。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