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城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慈城镇河(湖)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2 11:26浏览次数:
镇各部门、行政村:
根据宁波市《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河长制全面推进治水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湖长制的实施意见》和江北区《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2020年)》有关要求,结合我镇部分领导工作变动,现就我镇河(湖)长调整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河(湖)长。江北区区委常委、慈城镇党委书记尤武卫和慈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邵波担任我镇总河(湖)长。
二、调整部分镇级河(湖)长。(详见附件)
三、调整部分村级河长。(详见附件)
附件:1、慈城镇镇级河(湖)长名单.doc
慈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7日
慈镇政〔2019〕11号慈城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慈城镇河(湖)长的通知.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