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慈城镇“污水零直排镇”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了实现省委"绝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依据《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宁波市"污水零直排区"创建验收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根据《江北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暨劣Ⅴ类水体消灭行动方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慈城镇"污水零直排镇"创建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6日
慈城镇"污水零直排镇"创建工作方案
为了实现省委"绝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依据《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宁波市"污水零直排区"创建验收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根据《江北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暨劣Ⅴ类水体消灭行动方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美丽江北建设,深入实施"五水共治",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污水零直排镇"创建为抓手,统筹推进,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实现"污水全收集、管网全覆盖、雨污全分流、排水全许可、村庄全治理"的目标,达到沿河排口晴天无排水,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0%,劣Ⅴ类水体全面消除。到2019年,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任务。
在完成剿灭劣V类水行动的基础上,慈城镇2019年"污水零直排镇"创建还需包括一下四个方面项目:(1)小区雨污分流;(2)镇村级企业雨污分流;(3)小型污水处理终端建设;(4)沿街店铺雨污分流改造等。针对四个方面项目,我镇制定了创建工程项目计划,补齐短板,确保于年内成功完成"污水零直排镇"创建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小区雨污分流
1、天慈良园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涉及房屋14幢,总建筑面积50790平方米,共38单元,407户住户。总投资约406万元,计划年底完工。(责任部门:城乡建设管理局)
2、枫湾家园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涉及房屋25幢,总建筑面积177382平方米,共67单元,1410户住户。总投资约500万元,计划年底完工。(责任部门:城乡建设管理局)
3、慈湖人家一期雨污水管道维修工程。房屋靠墙井及破损污水管道维修。总投资约100万元,计划6月底完工。(责任部门:城乡建设管理局)
(二)镇村级企业雨污分流
4、私营工业城企业雨污分流项目。私营工业城新横一路至新横四路企业生活污水接入管网,由各企业自行负责接入,镇里督促和指导。计划8月底完工。(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配合部门:环保分局、城乡建设管理局)
(三)小型污水处理终端建设
5、慈湖人家一期小型污水处理终端项目。处理慈湖人家社区一期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500吨,包括基建和未来5年的运行、维护、污水处理。总投资约500万元,基建计划6月份完工。(责任部门:农村发展局)
6、慈孝大道临时污水处理终端。处理包括老城区、慈湖人家及湖心片区、新城区、私营工业城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10000吨,包括基建和未来5年的运行、维护、污水处理。总投资约5000万元,基建计划8月份完工。(责任部门:城乡建设管理局)
(四)沿街店铺雨污分流改造
7、老城区、新城区、慈湖人家、枫湾区块店铺雨污分流改造。沿街餐饮店铺雨污分流改造,隔油池建设,由各店铺自行负责改造和建设,镇里督促和指导。计划6月底完工。(责任部门:市场监督局,配合部门:环保分局、综合执法局、新城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慈城镇将配合区"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全面做好"污水零直排镇"创建工作,慈城镇各部门要将创建行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落实责任、完善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将"污水零直排镇"创建工作作为中心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根据"污水零直排镇"创建相关要求,根据本行动方案的要求,由责任部门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年度项目计划。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排污"的要求,严格行业准入,强化日常监管。
(三)强化考核保障。我镇"污水零直排镇"创建工作列入民生实事工程项目。借助人大、政协检查、民主监督、"回头看"等专项活动强化日常监督。
(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借助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持久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五水共治"宣传教育活动。将治水工作宣传与各类专项活动、公益活动等结合,进村入户,提升知晓度。积极组织、联合各类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区域治水工作,提升参与度。要利用各类媒体,充分宣传区域治水动态、成效,提升满意度。要发动群众监督举报,要对乱排污水的单位和企业进行曝光,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惩处。
慈镇政〔2019〕4号慈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慈城镇“污水零直排镇”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