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0827/2018-56020 | ||
组配分类: | 扶贫救助 | 主题分类: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成文日期: | 2018-08-06 |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8〕3号)文件精神,在宁波市与丽水市全面建立深化山海协作战略合作的有利条件下,江北区人民政府、莲都区人民政府经友好协商,就深入开展山海协作工程达成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生态优化、绿色发展,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深入开展江北区与莲都区山海协作工程战略合作,打造山海协作升级版。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最大限度发挥江北区城市发展优势和莲都区资源、生态优势,建立和发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山海协作工作新格局。
二、合作内容
(一)大力推进产业项目合作
1.助力产业升级。重点围绕帮助莲都区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做强高效生态农业和推动农旅融合发展,引导两地企业开展产需对接、产用结合和产业链上下游整合等对接活动;每年组织江北区企业(20家)赴莲都区开展对接洽谈和项目签约会。帮助莲都区推进制造业自动化改造(机器换人),提升企业智能化水平;帮助莲都区做好传统产业转型规划和新兴产业规划,带动辐射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2.推动项目合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积极推动江北区企事业单位到结对地区开展产业项目投资合作。鼓励江北区企业参与莲都区信息、环保、健康、文化、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八大产业投资开发。每年江北区落实产业项目到莲都区投资实际到位资金1.3亿元以上(含3年内续建项目)。
3.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发挥江北“北岸智谷”“江北智造”等工作品牌和发展模式的优势,积极开展相关技术、产业和人才对接,推动莲都区相关产业崛起,提升区域创新能力,谋划推进实质性项目合作1-2个。
(二)加快合作平台载体建设
4.大力支持发展“飞地经济”。加快推进莲都-江北“飞地创业园”项目建设,利用宁波电商经济创新园、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势,打造莲都在宁波的人才、科技、产业孵化飞地。借鉴平湖青田以山海协作“飞地”经济模式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的成功经验,积极谋划推进“飞地”园区共建,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探索谋划在莲都区共建“飞入飞地”工作,找准两地契合点,并积极谋划推进。利用结对地区资源优势,加强两地土地指标调剂合作。
5.推进人力资源合作载体建设。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与科研交流,推动两地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同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企业研发机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各类科技创新载体。引导优秀创投企业、团队参与莲都区创业投资发展,搭建科技专业化服务平台,助力莲都区企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深化人才引育和技能实训合作,依托江北区人才创业创新优势,为莲都引进培育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创新人才。
(三)促进群众增收和社会事业合作
6.促进群众增收致富。深化山海协作,推进两地乡镇(街道)、行政村之间建立长期结对关系,实施精准帮扶。充分发挥援建资金作用,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或社会资本,重点围绕莲都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基地、特色农(林)业精品园,帮助莲都开展农家乐、民宿产业的规划建设,打造一批农家乐和精品民宿,谋划一批精品乡村旅游线路,推动农旅融合发展,促进低收入群众增收致富,每年扶持完成促群众增收项目1-2个。
7.帮助建立营销网络。支持莲都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充分利用结对地区的资源优势,助推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利用宁波各类农业展会、营销网络和互联网平台等资源优势做好产销对接,帮助莲都区提高区域公共品牌农产品市场占有率。依托宁波市场、港口优势,帮助莲都区建立绿色农产品、土特产销售窗口和平台。
8.加强人力资源合作。加强山海协作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和提升,重点开展干部交流培训、农村带头人培训以及符合当地产业发展需要的劳务职业技能培训等,帮助莲都区劳动力培训就业。
9.开展社会事业合作。组织推动区各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等,在科技、医疗、教育、文化、旅游等领域开展有实质性内容的交流对接活动,每个领域至少达成合作项目(协议)1个以上。(1)结合“校际结对帮扶”“两下沉、双提升”等活动载体,积极开展校际结对、远程教育、选派优秀教师到对口学校结对帮扶培训或支教等多种形式的合作。(2)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我区与莲都区的医院长期良好协作机制,组织莲都区医生来我区学习进修,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帮助结对地区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3)加强“山”“海”文化交流和文化产业合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文化走亲活动,促进人文交流,助力结对地区文化惠民工作。(4)利用双方政府宣传平台开展两地特色旅游宣传,实施两地市民旅游权益共享机制;鼓励两地旅游部门、旅行社积极开展旅游市场营销合作;鼓励组织江北区职工到莲都区进行疗休养。
三、保障措施
1.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健全由结对双方主要领导牵头,双方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联席会议1次以上,共同研究解决山海协作重大事项与问题。加强高层互访,区委或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队赴结对地区开展学习考察交流不少于1次,共同商讨和推进合作发展。
2.加强干部挂职交流。加大两地干部挂职交流力度,推进双方多层次的人才交流,安排一定数量的干部进行双向交流,形成干部互派、信息互享、经验互通的工作机制。
3.密切结对关系。建立两地紧密的合作关系,利用浙洽会、人才科技周等大型活动举行山海协作专题招商、投资环境推介,增强协作互信,探索建立两地协作招商新机制。
4.加强政策保障。研究出台支持江北区产业、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转移的政策。每年江北区安排山海协作援建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并确保及时到位。完善援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援建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组织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开展捐资助学、慈善公益、医疗救助和志愿服务等献爱心活动,每年完成社会帮扶资金50万。
5.营造良好氛围。及时发现和总结山海协作工作中的好经验、好故事,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山海协作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山海协作工程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