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江北区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8 17:42浏览次数:
各中小学:
根据《宁波市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组委会关于举办宁波市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甬语办〔2018〕3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学校语言文字应用水平,提高学生规范汉字书写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江北区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在校学生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书写作品以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经典诗文为主,书写字数不限,但须为完整的段落或句义完整的句子。
2.作品形式:硬笔(钢笔,小学1—3年级选手可使用铅笔)书写,作品尺寸不超过A3纸。每位选手只能报1件作品。作品须用规范汉字书写,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不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作品正面不落作者姓名款,作者信息(姓名、所在学校、联系电话)用铅笔写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学校名用全称,署名“某某培训班”的作品一律不予入选。
三、比赛组别及奖项设置
1.比赛共设3个组别:小学低年级组(1—3年级)、小学高年级组(4—6年级)、初中组(7—9年级)。
2.比赛按3个组别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比例原则上为: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20%。
四、参赛办法
1.学生自愿报名参赛,由各校组织初选并将遴选出的优秀作品于5月24日前统一报送区教研室何福军老师处参加比赛。每个学校每个组别最多不超过10件。
2.上报作品请附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加盖选送单位印章)、参赛作品目录(见附件2)。作品与纸质汇总表请勿用包裹的方式邮寄。
3.各校应做好作品资格和原创的把关工作。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作伪,取消作品参赛资格。所有参赛作品不予退还,获奖作品择优推荐参加宁波市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
江北区教育局
2018年5月7日
信息来源:
社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