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2号)相关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信息技术和教学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江北区教育局决定组织全区中小学参加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网上晒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在全区普遍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各校要充分认识“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的重要意义,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以此为契机,努力打造一支善于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切实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2018年度晒课目标(至2018年6月30日):组织全区80%(历年累计)以上的教师在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http://yun.zjer.cn )上“晒课”,并按要求推荐参加上级“优课”评比。区教育局将学校“晒课”及“优课”完成情况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
二、参加对象
面向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等),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可参加。
三、网上晒课
1、晒课范围
“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的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
综合实践课程以专题形式进行晒课和评审,小学和初中信息技术学科纳入综合实践课程范畴。今年新增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家庭教育等内容,以主题分类方式进行晒课和评审。
2、晒课节点
鼓励教师在无“部优”和“省优”课例的节点下晒课,国家平台上“省优”课例总数超过5堂的节点不再开放晒课。
3、晒课内容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课堂实录(可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最低不少于30分钟),画面清晰。
晒课内容须符合现行课程标准,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性质和特点的融合,注重展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
教师所提交的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4、上传时间
不同学段课程上传时间安排如下:
小学4-6年级:3月16日-4月30日
小学1-3年级:3月16日-5月31日
初中:4月1日-6月30日
四、活动组织
1、普教科负责领导与统筹工作,制发通知,提供政策保障。联系各学校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教研室负责组织与指导教师“晒课”,确定“优课”开发体系。组建专家委员会,承担业务培训、应用指导和评选推荐等相关工作。各教研员把好质量关,负责对本学科所晒的课进行评阅,分享优秀的教学案例,引领网络研修和互动研讨。制定“优课”评价标准,牵头做好区级优课的评选工作和市级优课的推荐工作。
3、装备站负责具体实施,做好网络和平台支撑服务,落实“晒课”培训指导,为学校和教师创建“优课”的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帮助教师做好、晒好“优课”。
4、各校负责本校活动的组织发动、统筹协调工作,动员教师积极参加“晒课”及“优课”活动,为教师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各职能科室和学校要认真做好本区域与学校相关工作人员、教师的培训、教研、指导等工作,确保全体中小学教师及时了解活动的要求、网上“晒课”内容、活动激励和保障政策等,保障活动顺利开展。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docx
附件2:2015-2017年江北区各学校已完成晒课比例(供参考)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