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江北区商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30 15:20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区级商务工作队伍,加强工作力量,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基层工作,事业心责任心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1、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三、薪资待遇:年薪3.7万元,交纳五险一金及相关福利。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8年4月2日9∶00至4月4日17∶00。

报考者登陆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商务局)网站(http://www.nbjiangbei.gov.cn/col/col111929/index.html)—通知公告,点选“宁波市江北区商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下载附件报名表。填妥后将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573207598@qq.com),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4月8日。

招录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方有权根据报考者提交的个人资料和招录人员岗位要求依据综合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及资格复审

按实际通过审核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当天,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单位开具的证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

资格复审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

(四)体检及政审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淘汰。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为: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工作日)

联系电话:87354546

宁波市江北区商务局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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