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16949888/2018-02124 | ||
文件字号: | 北区卫计〔2018〕93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服务对象: | 无特定对象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8-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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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深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深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
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26日
深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事业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区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江北区委关于深入推进清廉江北建设的决定》《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波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全区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本方案适用于区属各医疗单位)。
一、清廉医院建设的重要意义
清廉医院建设是切实加强党对公立医疗单位领导的重要实践,是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迫切需要。全区卫生计生系统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增强建设清廉医院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努力打造党风清正、院风清朗、医风清新的清廉医院,为推进健康江北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管党治党的责任落实体系、清廉教育体系、防治腐败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管体系、医德医风建设体系进一步完善,行业不正之风和违纪违规案件数量明显下降,清廉医院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到2035年,基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清廉医院建设各项长效制度成熟定型,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得到根本治理,公权力运行阳光高效,清廉医院文化深入人心,医院整体廉洁程度显著提升,清廉医院建设全面建成。
三、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全局。把清廉医院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各个方面,融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各个领域;
——坚持党员主导、全员参与。坚持各级党组织领导,党员干部模范带头,发动、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共同参与;
——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以清廉医院建设为重点,建设廉洁诚信、公平公正、和谐稳定的医疗卫生工作环境。
四、重点任务
(一)全力构建党风清正的政治生态
1.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公立医疗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要求,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主任)负责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公立医疗单位治理各环节,确保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和政策部署落到实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单位党组织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充分发挥单位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突出党支部主体作用,开展基层党组织“锋领指数”管理。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的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做好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等制度,局党委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加强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使每个党员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
2.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和人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把选人用人关。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单位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选拔任用流程和规定。严格落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选人用人情况离任检查制度。建立健全事前报告审核、事中严格把关、事后评议检查、违规追溯问责制度,实现对干部队伍的“整体把脉”和“政治体检”。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持续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通过跨竞争上岗、内部换岗、调整分工等形式,推进干部交流工作。落实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定期轮岗制度。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专家和高层次人才制度。全面落实述责述廉述德述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制度,严格执行出国(境) 管理和领导干部兼职任职等有关规定。探索建立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常态化监管机制。完善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坚持正向激励与惩处问责并举,推动形成支持实干者、保护担当者、鞭策后进者的鲜明导向。
3.持续深化行业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省、市、区相关规定。把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各科室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自上而下层层推进,督促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紧密围绕医疗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聚焦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持续改进作风。从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办公用房、津补贴或福利发放、工会费党费管理使用、职工疗休养等具体工作入手,整合业务督查、党风行风督查、群众满意度测评,形成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
4.不断强化纪律建设。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始终把纪 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广大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各单位党组织建立政治生态分析制度,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全面推行《江北区卫生计生系统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
5.层层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完善落实单位党组织履行清廉医院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督促分管范围内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要把清廉医院建设工作与深化医改、业务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局党委每年至少一次对下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开展检查,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单位纪检监察、纠风工作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二级以上医院要设纪检监察、纠风工作机构和岗位,其他医疗单位也要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纪检监察、纠风工作。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抓好清廉医院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重点紧盯“关键少数”,尤其是既是医疗专家又是管理岗位干部的双重身份人员,坚决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6.建立健全监督制约体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 条例》,强化组织监督,改进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监督作用。坚持“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推进对单位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身边人”监督“身边人”工作机制,提高监督的广泛性、基础性和专业性。要把推动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和查处违反“九不准”规定等行业不正之风问题作为纪检监察重要任务。强化审计监督,加大对重点科室、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审计力度,推行单位内部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
(二)全力构建院风清朗的行业生态
1.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把清廉医院建设与推进综合医改先行先试、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等重点改革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进一步深化“三医联动”,着力推进“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改革,加快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调整,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疗单位运行新机制和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探索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完善体现医务工作者的知识价值和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提高紧缺专业人才待遇,结合专业技术特色,合理制定医务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提高医务人员职业认同感和社会价值获得感。以社会满意、管理有效、发展持续、职工满意等为核心,构建公立医疗单位院长(主任)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医药费用控制、成本控制、临床科研产出、医德医风、患者满意度等为核心,构建公立医疗单位内部绩效考核和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2.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少数监管。紧盯医疗保险、医药购销、 建设项目、医院“三产”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落实关口前移、 抓早抓小措施。加强对药品、耗材、大宗物资(服务)采购使用,医药代表备案,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医院“三产”的运行,科研经费使用等监管。同时,紧盯“关键少数”抓好重点岗位管理,明确廉洁风险排查和防控具体要求,落实监管措施,提高重点岗位监管的可操作性,降低岗位廉政风险。
3.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以全面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为重点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年度计划为依据,按照“控制费用、平衡收支、坚持公益、科学发展”的原则,逐步完善预算评审、收支预算核定、工资总额预算、预算执行考核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单位预算管理。加强对医院资产、资金使用的管理,严防违规套用、挪用、变卖公共资产、资金等行为。加强对公共卫生经费、健康扶贫经费等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公款存放管理,健全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机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避免财政资金低效无效、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行为。
4.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制度。单位要按照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梳理涉及本单位管理的所有权力和基本制度,研究制定医院章程及管理制度,编制单位管理小微权力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按照党风廉政风险对每一项权力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运行流程图,实现“工作有流程、流程有规范、规范有制度”,切实做到小微权力运行可公开、可执行、可监督、可问责。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发风险预警防控系统,强化“信息化+制度”建设。深化卫生健康服务“阳光工程”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形式,确保能随时看得到、找得到、查得到。通过权力运行的公开,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不断推进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与落实。
5.规范药械、物资采购和建设项目管理。健全采购管理制度,对已实施省级集中采购或市级带量采购的药品、医用耗材,必须按集中采购中标(或成交)结果归属类别实行网上采购,采购品种必须在省市中标(或成交)目录中选择,严禁目录外采购和网下采购,严禁以捐赠、投放、借用检查检验设备的名义规避相应试剂、耗材招标采购。严格执行大型医用设备公开招标制度,严禁在未取得配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购置使用。要针对药品、试剂、耗材、大型设备等制定验收入库、库存管理、领用交接制度,并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落实,确保全流程有记录、可追溯。对工作服、病员服、电脑、打印纸等大宗物资采购和被服清洗、停车管理、保洁运送、护工服务、食堂管理等服务外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不同方式,按照同质价优者中标的原则,确定物资采购或外包服务供应商,合理降低采购成本。严格执行医疗设备、大额物资采购内部报告和公示制度。强化和规范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建设项目廉洁、安全、质量等全方位监督,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提高资金投资效益。合理预算建设项目总投资,严格控制改变建设内容、性质以及超概算、超规模、超标准、随意调整。
(三)全力构建医风清新的道德生态
1.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合理用药管理,重点加强对抗菌药物、中成药、辅助性和营养性用药等重点药品的监管。加强耗材管理,尤其是对高植耗材和一次性耗材使用管理。加强合理检验检查管理,推进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完善合理用药软件,推进智能审方管理,强化前置审方环节,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建立药品、耗材的跟踪监控和超常使用预警制度,进一步加强外配处方和防统方管理。推进临床路径信息化管理,强化单病种付费和DRGs重点病种的大数据分析,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2.加强医疗质量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疗行业监管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方案(2018—2020)》,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意识,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加强医疗质量全程管理。建立完善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医务人员防范意识。完善区域医疗质控体系,依托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机构,实现对医疗质量全过程的第三方评价。
3.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形成诊疗更安全、就诊更便利、沟通更有效、体验更舒适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模式,切实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引入第三方机构,搭建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患者和职工满意度评价体系。贯彻落实《宁波市医疗单位文明行为规范》,积极开展医务社工和志愿服务,定期组织开展“医院开放日”活动,畅通医患沟通渠道。灵活运用“医疗纠纷宁波解法”,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4.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格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浙江省公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处理规定》等要求,不断提升医务人员职业素养。制订接待医药代表的管理制度,按照“三定一有(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有记录)”的原则,规范医务人员与医药企业的业务往来。制定完善科学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体系,建立完善医务人员医德档案,将医德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薪酬待遇、定期考核等挂钩,切实增强考评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严格落实半年一次的廉情分析制度,及时做好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梳理、处置。开展“清廉科室”“清廉团队”建设,完善各项奖惩机制,由点及面,逐级逐层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工作。
5.加强清廉文化建设。以党员干部和全体公职人员为重点,深入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切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坚持以党风促行风,结合党内学习教育活动,强化党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力度,强化医务人员抵御不正之风的底线思维。加大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制度等的学习教育力度,增强医务人员遵纪守法守责意识。加强医德医风教育,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强化医务人员诚信行医的职业操守。开展好先进典型教育,积极挖掘、宣传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弘扬高尚的职业精神,强化医务人员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积极开展清廉文化进科室、进站点活动,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正能量,营造单位上下“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良好氛围。
6.严惩腐败和不正之风行为。健全督查督办制度,严查滥用 职权、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利益输送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重 点查处各类商业贿赂行为,花大力气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微腐败”。对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红包”回扣、为商业目的统方、违规收费、出具虚假医学证明、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骗取医保资金或参与医药器械促销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不正之风行为,坚决从严从重查处,对问题严重的单位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健全通报曝光制度,抓住典型案例,强化问责追责, 形成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高压态势。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单位党组织要坚决担起清廉医院建设的政治责任,把清廉医院建设纳入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建设方案,每年年底向局党委书面报告落实清廉医院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一岗双责”落实好分管范围和分管领域内的具体任务。要明确清廉医院建设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为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2018年底,各医疗单位要成立清廉医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监督考核。各医疗单位党组织要将清廉医院建设推进情况作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大工作力度,把责任压到基层一线。要把清廉医院建设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各类评优评先内容,合理应用考核结果。严查清廉医院建设中责任不到位、整改不到位、敷衍失责背后存在的问题。局党委将每年组织开展清廉医院建设专项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医疗单位要重视清廉医院建设的宣传引导,加强与新闻媒体单位的沟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深入宣传,充分展示清廉医院建设的进展动态、先进典型、工作成效,强化广大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对清廉医院建设的心理认同、行为趋同,通过正向宣传提升群众对医疗卫生行业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努力营造尊医重卫、风清气正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