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清三河”达标县(市、区)公示
发布时间:2016-12-28 08:00浏览次数:
根据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工作部署,在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下,我省“清三河”(清理垃圾河、黑河、臭河)巩固提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鼓励先进,省治水办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 “清三河”达标县(市、区)申报工作。根据“清三河”达标县(市、区)验收标准与验收管理规程,省治水办根据各地自查及各市验收推荐意见,组织开展了复核工作。在此基础上,认定江北区符合验收条件,拟予以命名,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4日(5个工作日),电话受理时间为8:30至17:30时,受理电话:省治水办0571-28059377,市治水办87187169,区治水办87522795;电子邮箱:省治水办848458224@qq.com,市治水办nbwsgzb@163.com,区治水办jbwsgzb@163.com。
江北区治水办
2016年12月28日
信息来源:
江北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