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推进“五水共治”工作指导性意见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直接关系着我们的生存环境和生活品质,关系到全区的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推进“五水共治”,既改善环境又惠及民生,既扩大投资又促进转型,也是实现“江北梦”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江北实际,特提出本意见。
一、治水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省委、市委“五水共治”战略部署,以改善民生福祉,提升群众生活品质为根本,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发扬大禹治水精神,举全区之力,以抓铁留痕、壮士断腕的勇气,着力提高区域防洪排涝能力,着力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着力提升供水节水水平,努力建设美丽品质新江北,打造良好的生态宜居环境。
总体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年见效、六年达标”的要求,力争通过六年左右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我区防洪减灾基础设施滞后的局面,城市防洪达到国家规定的设防标准,城镇排涝能力显著增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区河道水质基本达到Ⅳ类以上。
以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为根本,到2014年底,基本消灭区域内垃圾河,有效改善臭河、黑河水质。至2016年,全区防洪排涝能力有明显提升,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大于80%,城区内河水质基本消灭劣Ⅴ类。区域内饮用水供应管网实现全覆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强化治污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优化区域污水管网网络,中心城区污水纳管率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接户率达到70%;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全面建设节水型城区,各项指标达到市级要求。
二、治水工作主要任务
1. 科学规划水系,制定治水强基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外挡、中疏、强排”的思路,全面推进防洪排涝规划的实施。加快江河堤防整治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区域防洪能力;全面完成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展骨干排涝河道综合整治,加大河道清淤疏浚,打通卡脖子河、断头河,实现河道水系的畅通,提高河道滞蓄能力;加快沿江强排泵站建设,提升区域强排能力;完善防洪减灾应急管理体系和社会管理体系,防洪减灾整体能力不断提高。(牵头单位:区农水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慈城镇)
2. 完善区域污水规划,编制污水管网建设三年计划。排查摸清污水管网现状,优化区域污水管网布局;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推进老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打通铸锋路与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的连接管网;加大街道(镇)集镇区的污水管网和截污工程建设。加大城中村的改造和基础设施差、环境污染严重的区块开发建设。(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各街道、慈城镇)
3. 推进“百千工程”,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计划,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区农办。配合单位:环保江北分局、涉农街道、慈城镇)
4. 开展河道双清行动。加大河道清障力度,健全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基本实现河面无漂浮物、河道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牵头单位:区农水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慈城镇)
5. 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科学配方施肥,减少化肥、农药等农业面源污染;加强畜禽关拆力度,完成禁养区禁养,提倡限养区内骨干河道两边畜禽禁养,规范限养区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牵头单位:区农水局。配合单位:环保江北分局、涉农街道、慈城镇)
6. 加快产业转型,优化产业结构。严格产业准入机制,淘汰高能耗、重污染企业。(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7. 加大对企业排污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对企业实行最严格的环评准入制度,加大对污染源排放监测,对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排河道的企业必须停产整顿。严格执法,严厉打击涉河(水)偷排漏排以及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牵头单位:环保江北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公安江北分局)。
8. 加快推进城市内河整治。编制内河水质提升三年计划,推进老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和管理,加快城区沿河截污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相关街道)
9. 加强城镇排涝体系研究,编制城镇内涝治理三年计划。加快推进城市排涝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排涝能力;加快实施下穿立交、城区低洼地和地下设施的排水系统改造;推进道路雨水管网提标改造;编制阻水桥梁、管线改造规划,确保全区河道行洪排涝和保洁、清淤船只畅通。(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各街道、慈城镇)。
10. 加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开展饮用水源地周边区域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和生态破坏行为,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牵头单位:慈城镇。配合单位:环保江北分局、区农水局、区卫生局)。
11. 加大企业的节水管理。积极推进中水回用,开展市政、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商务局、环保江北分局、工业区管委会)。
12. 推进改水工程,加快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实行梯级用水制度。(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江北供水分公司)
13. 推进农业节水技术应用,提高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牵头单位:区农水局。配合单位:涉农街道、慈城镇)
14. 加大河道两岸违章拆除力度,开展“无违章”河道创建。(牵头单位:区三改一拆办。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农水局、各街道、慈城镇)
15. 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健全农村卫生保洁绩效评估机制,重点清理河边、村庄积存的垃圾卫生死角。加强对农村公厕规划建设管理,有效控制对水环境的二次污染。(牵头单位:区卫生局。配合单位:各街道、慈城镇)
16.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积极开展垃圾消纳和综合利用工作,开展破烂王整治工作。(牵头单位:涉农街道、慈城镇。配合单位:区城管局)
17. 拓宽筹资渠道,确保年度工程建设资金到位。(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18. 加强用地保障,做好治水工程用地政策处理指导和服务。(牵头单位:国土江北分局)
19. 加强机构人员保障,组织人员抽调,配强治水办工作力量。(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编办)
20. 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民众素质,营造全社会参与“五水共治”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三、推进治水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为切实加强对“五水共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区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区四套班子相关领导为副组长的“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五水共治”办公室(治水办)和四个工作小组,由一名副区长兼任治水办主任,农水、城管、环保、住建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区治水办负责制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治水工作,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牵头做好水环境联合执法工作。每个工作小组由一名副区长兼任组长,明确牵头职能部门。各牵头部门和各街道(镇)要建立工作班子,加强对治水工作的领导,“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区级其他部门也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统筹兼顾,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村要加强村庄环境及村级河道管理,加强村庄和河岸两侧日常保洁工作,共同推进“五水共治”工作。
(二)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实施“河长制”,全区所有河道建立区、镇(街道)、村三级河长制,明确河长是所负责河道水环境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人员对全区河道进行排摸,研究措施,制定“一河一策”整治方案。要把治水工作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细化年度计划和年度项目,明确每个项目的任务目标、联系领导、时间要求、责任人和具体措施,编制年度项目推进手册。结合阶段性工作要求,定期开展治水与环境治理相关的专项性活动。开展以“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为主要内容的“美丽村庄”评比和以河道“无污染、无违章、无垃圾”为重点的“三无村”创建活动。
(三)健全制度,强势推进。建立和健全五项制度,合力推进治水各项工作。一是建立领导联系制度,对重点工程项目实行区领导联系,统筹协调项目推进。二是建立定期汇报制度,由“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交流阶段性治水工作,研究确定各类重大事项。三是建立日常督查制度,由区治水办组织人员对各地治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时实地督促检查。四是建立工作简报制度,区治水办组织编印治水简报,通报各地“五水共治”工作进度,介绍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及时曝光环境污染情况。五是建立治水办例会制度,由常务副组长或治水办主任牵头,相关区领导和治水办成员参加,定期研究分析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协调处置相关工作。
(四)加大投入,多元筹措。治水工作是一项民生实事工程,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拓宽融资渠道,多方筹措资金,建立区级治水专项资金,加大财政对治水的资金投入。要足额收取水利基金,土地出让金按规定提取部分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将公用经费结余资金用于“五水共治”。积极开展社会公益募捐,支持治水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争取国家和市级层面的资金扶持。
(五)创新机制,强化管理。按照“计划任务统一、监督管理统一、目标考核统一、涉河执法统一、资金管理统一”的原则,科学合理整合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机制。调整优化河道管理体制。将城市内河的建设养护与监管执法职能分离,治水办负责河道治理年度计划制定和监管,区城管局负责城市内河治理项目的建设和城区街道内河的日常养护,城区街道负责辖区内河的河岸保洁管理,涉农街道负责辖区内内河的管理养护和河岸保洁。建立由水政、城管、环保、公安等部门共同组成的涉河(水)联合执法机制,强化综合执法力度。加强涉河(水)项目审批管理,所有涉河(水)审批项目,需报治水办备案。配强治水办工作力量,配备一名专职区管干部负责治水办的日常工作,在区农水局增设生态科,区城管局内河执法中队与治水办合署办公,执法范围扩大到全区河道,从区级有关部门抽调10--12名专职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实体运作。组织部门要选派若干年青后备干部到治水工作一线挂职锻炼。加强治水办执法巡逻车和船只等装备配置。
(六)完善政策,强化考核。切实增强政策的引导作用,进一步调整完善治水各项政策,建立区、街道(镇)、村三级投入分担机制。要强化“五水共治”的目标管理考核,治水任务作为区重点工作,实行单独考核,加大考核强度,对年度治水任务完成出色的单位和个人,区委、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要把“五水共治”工作与村级集体和村干部的评先评优挂钩,并作为村干部执政能力考核的主要内容。要加大对治水项目推进的日常督查,将年度任务列入区重大决策执行监察平台。区人大、区政协也要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作用,积极参与献计献策,开展专题视察、评议等活动。鼓励社会各界对治水工作的监督。利用工作简报、新江北、江北有线等平台设立“五水共治”专栏,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对工作进展慢、完成质量差的及时进行曝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共同推进治水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五水共治”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强化责任,攻坚克难,广泛动员,齐抓共管,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治水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促进江北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持续发展,共同建设美丽品质新江北。
中共江北区委
江北区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