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河治水 美丽人居”巾帼护水行动的通知
北区妇【2014】2号
各街道(镇)妇联,区直机关妇工委,各局妇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区妇联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江北实际,区妇联决定在全区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开展“清河治水•美丽人居”巾帼护水行动,助推区委区政府“五水共治”行动的全面实施。
一、工作目标
动员全区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庭院整治、清“三河”、家庭节水节能、城乡垃圾分类等活动,增强广大妇女和家庭节水护水、美化环境的责任意识,养成健康文明、低碳环保的绿色生活方式,为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五水共治”的良好氛围,促进水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作出应有的努力。
二、工作内容
(一)立足创建优美宜居环境,开展庭院整治行动
以组织发动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创建美丽宜居环境。
1、整治居住环境。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配合所在村(社区)的环境整治,支持并参与卫生保洁、村容村貌改善等相关工作,共同促进周边环境的整洁卫生优美。
2、美化庭院环境。开展园林绿化知识和技能培训,推广普及“五水共治”知识,保持自家庭院整洁有序、绿化美化,重点开展“家家养花、户户种绿”主题活动,开展美丽庭院(阳台)展评活动。
3、培育文明乡风。通过先进典型引领、文艺节目宣传、志愿者队伍建立、创建成果展示等形式,增强农户的创建主体意识,调动参与庭院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户户创建、妇女争优、家庭受益的和谐氛围,为美丽乡村建设增彩添色。
(二)立足增强生态责任意识,助力清“三河”工作
根据区委区政府全面推进臭河、黑河、垃圾河整治的具体要求,以参与整治垃圾河为重点,以巾帼志愿服务活动为抓手,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助力“三河”整治工作。
1、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各类环保志愿活动,通过认领河段等方式,负责沿河植绿护绿、清理漂浮物、清扫垃圾等工作。组织志愿者走访河道两边的家庭,通过相关法规宣传、文明劝导、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家庭和妇女保护河流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环境意识。
2、开展增绿护绿活动。以5•15国际家庭日、生态日、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等家庭类、环境保护类的主题节日为契机,广泛组织妇女和家庭参加植树造林活动,为河道添新绿。
3、开展“五水共治”知识五进活动。开展“五水共治”知识进家庭、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发放倡议书、开展“清河治水•美丽人居”大讨论、举办“女性与环境”论坛,增强城乡妇女治水、护水、节水意识,自觉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让广大妇女成为治水护水的宣传者。
(三)立足养成绿色生活方式,推动家庭节水节能和垃圾减量分类
策划贴近实际、贴近需求的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更多的家庭开展节水节能行动,养成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
1、开展绿色家庭创建工作。将“家庭节水节能”要求贯穿于各类先进家庭创评活动中,加大宣传力度,影响带动更多家庭养成健康文明、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动员广大农村家庭支持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战中,发挥积极作用,共建美丽人居环境。培树一批典型并发挥示范作用,使广大妇女成为治水护水的推动者。
2、普及节水理念和技能。引导广大家庭树立“爱水、护水、节水”理念,倡导家庭自觉使用节水型洁具,循环用水、节约用水,使用无公害、不污染排水系统的洗涤用品,教育家庭成员养成节水的良好习惯。推广使用节水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小发明、小创造和金点子,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相关讲座,普及节水知识和技能。
3、倡导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倡导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一次性用品,杜绝过度消费,注重绿色消费,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各级妇联组织应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推广垃圾分类工作,在推广垃圾分类的地方积极开展面向广大家庭和妇女的宣传活动,鼓励家庭成员自觉实行垃圾分类减量投放。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工作保障。“清河治水•美丽人居”巾帼护水行动是妇联积极参与我区“五水共治”的具体举措,各级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注重因地制宜。要围绕当地“五水共治”工作重点,策划符合本区域实际和特点的活动载体,面向不同地区、不同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要结合妇女群众的需求,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3、加强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微博、网站等各种媒体,对“清河治水•美丽人居”巾帼护水行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要通过倡议书、文化活动、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千家万户进行宣传,扩大活动的知晓率。要注意相关图文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总结宣传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载体、好典型,促进各地工作整体推进。
江北区妇联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