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2050029514080/2026-1010515748 | ||
| 体裁分类: | 公告 | 主题分类: | 审计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审核程序: | 单位审核公开 |
| 发布机构: | 江北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6-03-2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11月10日,对宁波文创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创港公司)负责实施的宁波文创港客厅二期(数字文创特色产业园)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宁波市江北区文创港客厅(一期)北侧规划运河三角地块,西至定英路,北至环城北路,东至规划路,南至第一汽车市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0幢二层建筑及2幢一层建筑、局部半地下室及相关公共配套设施。
项目概算总投资11209.1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656.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85万元,预备费311.6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56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文创港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财务收支情况,项目实行了招标投标制、监理制等。本次审计也发现,勘察设计评标过程不规范、部分建筑材料进场资料无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现场人员管理不到位、工程价款结算和财务竣工决算需调账处理等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勘察设计评标过程不规范。依据三家投标单位投标单价计算出的投标总价均超招标文件最高限价,评标过程中未对报价进行修正。
(二)部分建筑材料进场资料无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如聚合物防水涂料(Ⅱ型)、无机轻集料外墙保温砂浆,共涉及金额31.98万元,无产品合格证、无检测报告。
(三)现场人员管理不到位。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泛光照明工程项目经理、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项目负责人考勤不达标,且未按合同要求对其扣罚违约金;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未对泛光照明工程的人员资格、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资料进行审查确认。
四、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相关问题,文创港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落实整改。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问题正在按整改方案节点持续推进,并按规定调整工程投资及有关会计账目。
(一)勘察设计评标过程不规范的问题。文创港公司已组织原评标专家进行重新论证。
(二)部分建筑材料进场资料无产品合格证、无检测报告的问题。文创港公司已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并加强巡检维护及时消除潜在质量隐患,严控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等的质量关。
(三)人员考勤未按合同要求处罚违约金的问题,文创港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罚;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的问题,文创港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