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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 公示 主题分类: 审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发布机构: 江北区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6-04-13
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关于审计江北投创中心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竣工决算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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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经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江北投创中心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自项目立项以来,截至建设单位送审决算日完成投资和工程建设管理等情况,重大事项延伸至相关年度。对涉及到的项目主管部门及建设、代建、设计、施工、监理等与工程价款结算有关的经济活动均属审计范围,不受审计管辖范围的限制。

主要围绕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工程招投标、工程实施情况和工程质量、竣工决(结)算、建安投资真实性等方面内容开展审计。

二、审计时间:

2026年4月9日起。

三、审计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审计组组长:李美琼

联系电话:89582872

四、审计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各项廉政规定,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监督部门监督电话:0574-89381155。



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