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1408/2025-63632 | ||
体裁分类: | 公示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审核程序: |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0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经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由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8月8日起,对5个党群社团类单位2022年至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宁波市江北区史志中心、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老干部局、共青团宁波市江北区委员会、宁波市江北区妇女联合会本级2022至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必要时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时间:
2025年8月8日起。
三、审计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计组组长:邓洪斌
审计组成员:江馨怡(主审)、陈霞、朱帆、卢姣姣
审计组工作驻地: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
联系电话:0574-89582869
四、审计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各项廉政规定,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具体内容如下: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本次公示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74-89381155,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61弄。
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
赴5个党群社团类单位2022年至2024年预算执行审计组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