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1408/2025-63777 | ||
体裁分类: | 公告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审核程序: |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25 |
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关于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4月1日至5月20日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以下简称区公建中心)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区公建中心是代表江北区政府行使业主职能和项目管理职能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同时受托管理宁波市江北区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区公建中心是江北区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2023年本级收入和支出均为2504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3.6万元,公用经费38.23万元,项目经费24265.67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区公建中心能按时公开部门预决算情况,基建专户资金存放规范有效,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基本到位,但在往来款项清理、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区公建中心基建专户有应付工程款等项目资金未及时予以清理。
(二)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区公建中心对已调出的14台空调未办理移交和账户处置;13台电脑未登记进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三)内部审计实施不规范。区公建中心未建立完备的内部审计项目档案。
四、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公建中心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已完成整改工作。往来款方面已累计清理应付工程款等往来资金15875.24万元。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已对14台空调作报废处理,对13台电脑补入管理系统。内部审计方面已按《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审计项目档案。
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