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08/2025-63776
体裁分类: 公告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5-08-25
宁波江北区审计局关于孔浦村安置房(一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1月20日,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以下简称区公建中心)负责实施的孔浦村安置房(一期)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甬江街道孔浦村,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社区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经营用房、居家养老用房、配电房、水泵房、垃圾房及地下室等。项目用地面积44332㎡,总建筑面积109443.1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4144.79㎡,地下建筑面积35298.34㎡,绿地率30%。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04524.31万元,资金由区城投公司出资。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区公建中心基本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财务收支情况,项目实行了招标投标制、监理制等。本次审计也发现,施工工期设置超定额工期、进场材料缺乏监管、工程价款结算和财务竣工决算需调账处理等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工期超定额工期设置,且在合同中设定提前竣工奖励,致提前竣工奖励费增加。

(二)应急智能照明系统设计图纸中注明型号,型号编码中出现企业代码,设计品牌存在指向性。

(三)施工进场材料报验资料缺乏监管,施工进场报验量远大于结算量,报验数量失实。安防监控设备、二合一防雷设备现场实际使用品牌与合同约定不符,且未履行相关报批手续。施工单位现场人员配备、人员变更以及到位情况监管不到位,且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四、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相关问题,区公建中心高度重视并积极落实整改。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问题正在按整改方案节点持续推进。并按规定调整工程投资及有关会计账目。

(一)施工工期超定额工期设置问题。区公建中心已扣减提前竣工奖励费,并在今后的项目中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提前竣工奖励费。

(二)应急智能照明系统品牌存在指向性问题。区公建中心已对设计院进行约谈,并加强后续项目管理。

(三)施工进场材料报验数量失实,安防监控设备、二合一防雷设备使用品牌与合同约定不符、施工单位现场人员配备、到位情况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区公建中心已对施工单位、全过程咨询单位予以处罚7.64万元,并追认设备品牌变更事实,将在今后的项目中加强进场材料管理和人员履职管理。



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