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1408/2025-63728 | ||
体裁分类: | 公告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审核程序: |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2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对宁波市江北区总工会(以下简称区总工会)2021年至2023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区总工会是江北工会的领导机关,负责指导基层组织建立工会,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履行工会职责,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开展自身改革和建设,负责全区劳动模范服务管理工作,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常态化普惠服务工作,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内设综合科1个科室;下属江北区工人文化宫(江北区职工服务中心)1个事业单位。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的相关经费由区财政预算统一安排,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的相关费用在工会经费账中列支。
审计结果表明,区总工会能按时公开部门预决算情况,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基本到位。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区总工会存在会计处理不规范、合同签订不规范、下拨经费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会经费收支会计处理不规范。
1.78.8万元优秀职工体检休养费用未按规定计入职工活动组织支出。
2.兼职干部补贴、示范点补贴等支出列支科目不明确,列支科目前后不一致。
(二)合同签订不规范。
合同签订存在要素不全,合同签订日期晚于付款日期情况。
(三)下拨经费监管不到位。
审计延伸发现,1个街道总工会于2021年12月收到区总工会下拨劳动关系调处工作室补助1万元,截至2023年末,该笔经费未发生相关支出。
三、审计整改情况
区总工会高度重视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针对分阶段问题,制定整改计划,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采取开展财务人员实操业务培训、重新修订合同管理办法、开展专项资金审计、指导基层工会规范使用工会经费等措施逐步推进问题整改,确保问题真抓真改、落地落实。
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
2025年8月20日